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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31日,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安徽省宿州市政协原副主席王广敏受贿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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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指控:

1997年至2022年,被告人王广敏利用担任萧县王寨镇党委书记、灵璧县副县长、宿州市委副秘书长、砀山县县长、县委书记、宿州市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财政扶持资金拨付、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3032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王广敏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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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法庭宣读了庭前会议报告,明确了控辨双方争议的焦点。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广敏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辨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王广敏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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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来源:芜湖中院、芜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