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酒后驾驶
不仅危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更是在挑战法律的底线
荆州交警对于酒醉驾违法行为
始终坚持“零容忍”
常态化严管严查
现将近期查处的酒驾违法进行曝光
请引以为戒!
酒后驾驶违法曝光台
为进一步加强对酒醉驾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加强执法规范化交流,确保夏季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和遏制涉酒事故的发生,5月25日晚,洪湖大队联合石首大队在洪湖城区新洪路和玉沙路开展酒醉驾查处行动,共查获两起酒醉驾违法行为。
20时13分许,违法行为人张某饮酒后驾驶号牌为鄂DM**27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新洪路路段时被查获,经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47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1时57分许,违法行为人万某饮酒后驾驶号牌为鄂A0**0R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玉沙路路段时被查获,经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9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规定,已依法对上述2名违法当事人给予了相应的处理。
酒驾者的侥幸心理
是对生命的漠视
是对法律权威的挑衅
而结果是其必将受到法律的处罚
如果你还不清楚酒驾醉驾的违法成本
今天就再帮你捋一捋
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
请勿酒后驾驶
来源:荆州交警
编辑:王璇/责编:唐万全/编审:张先凯/监制:江敏
出品:荆州广播电视台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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