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无证老骑手,酗酒后驾驶一辆无证摩托车,逆向行驶撞上建筑垃圾堆,身亡!老骑手家属以政府部门“未尽责”为由,将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下称“西安城管执法局”)及浐灞分局、西安城市照明管理处告上法庭,索赔部分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合计12.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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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夏天的夜晚可谓是饮酒的季节。无证“摩托党”张骑手(化名)饮酒至凌晨3点后,趁着朦胧的夜色和醉意,骑上自己的无证摩托车,沿着西安市北三环由西向东,逆向行驶。由于当时路上黑暗,加之张骑手酒后车速较快,行驶到“长安八水”之一的灞河之上的秦灞大桥时,径直撞上路间的建筑垃圾堆,车辆严重受损,骑手身亡!

事后交警部门认定,张骑手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证机动车,且是醉酒、逆行、未戴头盔,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和全部过错,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但张骑手其家属认为,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未尽到管理和维护责任,造成该事故路段堆放建筑垃圾,且当时路灯不亮,从而致其撞上建筑垃圾堆,最终导致身亡!

随后,张骑手家属把西安市城管执法局及浐灞分局、西安城市照明管理处告至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请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全部损失的20%即126886.3元。西安市灞桥区法院遂将该案件定性为“公共道路妨碍通行损害责任纠纷案”。

法院审理认为,张骑手的过错行为是造成其死亡的主要原因,自行承担主要责任。但西安市城管执法局浐灞分局未及时清理建筑垃圾也是造成其死亡的原因之一,因其系西安市城管执法局的派出机构,故由西安市城管执法局承担相应的责任。经对张骑手家属提出的全部损失进行细致核算和认定,最终判决西安市城管执法局赔偿其全部经济损失的10%即631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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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件在当时引起了不小的轰动!钱虽不多,但却是一个“民告官”的经典判例!这意味着,政府部门未完全尽职履责也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当前,随着“农管”概念的提出和团队的建立,“城管”也一样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曾有人调侃说,城管是全世界最厉害团队,其实言过其实了,西安城管这次就在“被告席”吃了瘪!

看到这里,网友们该不该给已故老骑手颁个奖:中国最牛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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