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四川成都,在高铁车厢内,两名女子互相扇耳光的视频,在网上引起热议。而当地处理认定双方行为属于互殴,因此对双方都进行了处罚。不过,如今事情却出现了快速反转。权威认定,其中一名女子行为应为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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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当天,女子小王恰巧与带领着三个孩子的杨女士同坐一趟高铁出行,途中,三个孩子一直在后座位上用脚踢前排座椅,并且打闹不断,而带着孩子的杨女士却不管不顾。

坐在前排的乘客不胜其扰,但是因为是不懂事的孩子,都不好意思制止。最终,前排的小王在忍无可忍之下,多次回头提醒孩子家长杨女士管理好孩子,但是杨女士并不在意。

无奈,小王只好站起来再次制止孩子的行为,没想到,孩子的母亲杨女士却非但不管孩子,还反过来辱骂小王,并动手先打了小王耳光。忍无可忍的小王动手打了回去,也给杨女士一个耳光。

这下让杨女士没想到,由于双方已经动了手,于是报了警。杨女士不依不饶,但是车上有乘客却实在看不下去,纷纷谴责带孩子的家长杨女士太过分。

民警了解情况后,认定,双方的行为属于互殴,因此同时对双方进行了处罚。事情视频被发到网络,引起网友热议,网友认为,熊孩子虽然小不懂事,但是家长却应当正常管理,这是最起码的家庭教育,熊孩子的问题归根结底都是在于熊家长。

网友认为,事情应当有个对错,不管孩子大小,错了就是错了,不能不论对错各打五十大板,这样的处理结果,无法令人信服。难怪公共场所的熊孩子越来越多,无论对错都有人撑腰。这对孩子有害无益。

事情不断发酵,大部分人都有过公共场所被熊孩子的无知骚扰的情况,但是这些孩子家长总是振振有词的认为孩子不懂事,因此为借口,让事情不了了之,在弱小的孩子面前,即使成年人再有理也无力为自己辩解。

但是不辩解不代表没有对错,错了就是错了,如今,事件出现了反转。女子行为被权威认定为正当防卫,不属于互殴。确实大快人心。

正如法律规定的那样,互殴行为是行为双方都出现的违法的错误行为,而正当防卫是正当的行为对不正当的行为的回击。

司法解释中,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的情况包括: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有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的,还击一方的行为一般应当认定为防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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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因琐事发生冲突,冲突结束后,一方又实施不法侵害,对方还击,包括使用工具还击的,一般应当认定为防卫行为。不能仅因行为人事先进行防卫准备,就影响对其防卫意图的认定。

本事件中,杨女士的三个孩子对前排座位乘客进行多次踢椅背骚扰行为,但是杨女士并未进行管理,小王先提醒对方注意,并且进行多次的提醒,但是对方却现行对小王实施的不法侵害,小王之后动手回击。其回击行为应当属于正当防卫。

《民法典》第181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而对于小王的正当防卫行为并无过度,因此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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