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18年,王先生在某市某县建了一家年产20万吨煤的煤矿,依法取得所有采矿许可,安全生产等经营审批手续。2021年,为加强煤矿行业的安全生产环境,该市制订了本区域内的“关停煤矿名单”,王先生的煤矿便在其中。2022年9月,在未制作任何关停决定的前提下,县政府部门相关人员带领百余人,强行将王先生的煤矿井口进行了水泥浇筑,封闭了矿区。后来,王先生多次想与相关部门协商关停补偿事宜,相关部门不但不见,还否认封闭行为是自己所为,对于补偿之事更是只字不提。

王先生越想越生气,该煤矿作为合法企业,县政府违法关停的行为已侵害了他的合法权益,不能让这些人胡作非为,得找他们讨个说法。后来,王先生通过多方打听,经过慎重考虑后,最终选择北京英淇律师事务所,请求英淇拆迁维权律师团为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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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后,英淇律师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政策关停”案件。遇到这样的事,需要先行调查取证,然后提起诉讼寻求赔偿。

首先,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等取证工作,明确县政府是关闭煤矿的责任主体,虽然县里没有对王先生作出书面的关闭决定,但根据不明人员所实施的强制关闭煤矿的行政事实行为,可以确定县政府应为本案适格被告。

其次,县政府的关停行为,程序违法,剥夺了王先生陈述申辩的权利,侵犯了王先生的财产权。县政府想要关停王先生煤矿,就必须依法作出关停决定。而在关停决定作出前,县政府还应先催告王先生自行履行关停义务,王先生收到此催告,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只有经催告,王先生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情形下,县政府才能强制执行关停。

本案中,县政府未先行催告,也未作出关停决定,直接派人关停王先生煤矿的行为,在程序上严重违法。因此,县政府未作出关闭决定,未进行催告,直接关停企业,剥夺了王先生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又因其未与王先生按关停程序签订关闭协议,并进行补偿,而直接强行封矿,侵犯了王先生的财产权。

就县政府的违法关停行为,英淇律师代理此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县政府对王先生受到的损害进行赔偿。

最后,该项请求获得法院支持,王先生获得的赔偿金额远超按政策补偿标准所能得到的补偿金额。

律师分析:

若因环保需要关停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违反法律程序,强行关停企业,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进行相应的赔偿。

企业拆迁不仅会涉及众多法律规定,还面临复杂的拆迁补偿问题,比如涉及停产停业的损失和大额的搬迁费等。此时,若由律师为企业出谋划策,可帮助企业获得利益最大化。如果遇到以上拆迁问题,可以给我们评论留言,也可以私信联系我们直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