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的缘故,带去的衣服很快就“废了”。白色的胶水,黑色的钢灰,机油上的沾染油渍,黄土、灰尘,以及各种不知道从哪也不知何时蹭到的漆,自然也有免不了被各种锋利的东西或勾或划导致的“破洞”。比如朋友送的鞋子就曾被钉子戳穿,已经刺到脚,幸好没有更深一步,不过下雨天是穿不了了。而广州的天气呢,动不动就来一场雨,加上工地坑坑洼洼的环境到处藏水。于是,两套换洗衣服,加上一双鞋子,算是“废”进“工地”了。

偶然的一次机会,路过“一百块钱三件”的小摊,心思转动,拿了四件算一百块。也没怎么讲价,老板就给我打包起来了。我自然也没觉得能有什么问题,都已经这么“低价”了,再差能差到什么程度呢?何况,还多出一件“免费”的。

然而,当我回到家试穿时才发现,一条裤子竟然少了一颗“扣子”,而且还是关键部位。这多少有点难住我了:一则没有“针线”;二则这条裤子暂时不能穿了;三则扔掉又舍不得。那怎么办呢?只好再次“破费”买针线了。

从商店买回针线,迫不及待地拿起裤子,将后口袋的扣子卸下一颗。就在我拿着扣子,准备选合适的线时,我却迟疑了。是的,我多少懂些搭配,什么颜色选什么颜色搭配起来更美观,米黄色搭白色是合适的。但由于针线不单卖,比如我当初的想法是黑色的线(百搭)加一根针就可以了,结果商店老板说没有单卖的。于是,只好选了最便宜的一套针线。针当然不需要考虑,最合适的就是那种常见的;在挑线的时候我就犹豫了,是的,一个是合适的白色,一个是我喜欢的深色(深蓝色)。怎么选呢?

如果都不喜欢但合适和有一点自己喜欢的却没那么合适,我会选有一点喜欢且能用就行。不必大家觉得、认可、看好,浅浅自知即好。所以,我最终选了自己喜欢的颜色。至于针线活,奶奶曾教过我,小时候没少为奶奶穿针线(奶奶老花眼。虽然可以戴眼镜,但手脚的灵活加上视力的不便),甚至有时还特意一下子穿好各种线。自然而然,看着看着就会了(不会就问)。当然,依旧没有奶奶缝得好。

然而,我要说的却不是这些。而是在“选择”针线的过程中,我突然想到,其实大多数人的选择都会是倾向于“合适”。我是说,无论是从小的“教育”也好,又或者周围的环境,乃至于各种“时尚观念”,比如“鞋子要合脚的”,又比如怎样穿搭更显“品位”;还比如“合适的才是最好的,最好的却不一定适合你”……想想看,这种观念近乎包围着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就说前段时间,剪头发。熟悉我的朋友都知道,我对于外在并不怎么在意,尤其是一直以来的心愿就是剃个光头,可每次都未能如愿。究其原因,我想无外乎是:其一,万一顾客不满意(不好看);其二,不能砸了自己的“招牌”、“口碑”;其三,理发师才是专业的,业余的只要听听就好;其四,口是心非的人太多了,而挑剔的客户永远不缺;其五,只要最后的结果是好的,那么顾客不会介意的。

可谁能想到,我恰恰是那种不在乎的人呢。关键我还历来没有说追求自己外在的习惯,我更不会因眼前的“好”就轻易冲昏头脑。但这些解释……大概很多人都说过?而实实在在的是什么呢——老板得求稳,尤其是手艺人的“老道”,以往的经验也好,对各色人等的见识也罢,就很自信——毕竟,赖以生存的手艺还能有错吗?理所应当,绝对没有。否则就存活不下去,更不会存活那么久。

所以,大概是我错了吗?不。我也是后知后觉。一直以为只要以自己的思想和表达足以动摇任何人的“信念”(最起码,埋下怀疑的“种子”对我而言是简单的),尤其是服务行业。还是为了赚钱、利益、物质的层面。不都说“顾客就是上帝”吗?咳,我还是太天真了(也可能是钱给的不够多?)。

不过,当我理解了他们的所思所想所在意的事儿,事情也就简单多了。然后,那次我就直接戴个帽子去剪头发就好了。是的,我在告诉对方“头发不重要”、“发型不重要”、“合不合适不重要”、“好不好看不重要”,以及“个性最重要”。没有摧毁对方的“信念”,同时对方也很懂得“尊重”我的选择。终于,我如愿以偿地剃了个“光头”,最短的那款。

当然,我不是要讲什么“尊重是相互的”。而是说,如果你有自己“喜欢的”,一定要找到合适的方式方法去保护它。就像一句话说的,成大事者,秘而不宣。这当然是拿来迎对世俗层面的,因为很多人所追求的“成事”也大多是物质层面的。而阻力最大的,也是切身利益相关的,自然还得是活在同一层面的人了。无论是竞争者,羡慕嫉妒恨,又或比较层面的“自我保护”,“见不得别人好,尤其见不得别人比自己好”……有太多太多的“学问”了。

而我要说的,当然不是这些。这些“边角料”的学问,太过于“鸡零狗碎”,我喜欢的是“不拘小节”的“大学问”。我是说,做自己,爱自己,以及成就自己。

一颗扣子,当然足以引起我的深思。我是说,大家对于自己的“所爱”似乎是羞耻的、羞愧的,是与自私自利画等号的。也就是说,不仅是不道德的,更是彻底地“损害”人格的。我是说,如果爱有错,那大家都是在做什么呢?自己又是什么呢?

爱当然要勇于展现,尽可能地争取,以及学会去保护好它啊。爱得不多,且爱的能力会越来越被“弱化”,这几乎是当代现状了。究其原因,不仅在于不够勇敢,更在于在乎他人的目光远胜于自己的眼光、审美、和爱的力量,是不自信,是怯懦的,是“局促”的。当然,还远不止如此。

我是说,我们总在被教育着,却好像从来没有人尊重过我们的意见;我是说,因为别人的不尊重,后来我们竟然也不尊重自己了;我是说,我们口口声声的尊重逐渐流于形式,且真正被忽略的但对自己真正重要的却从未被珍视。我是说,如果不能光明正大的喜欢,但也千万别放弃自己真正喜欢的一切啊。否则,如果没有足够多的爱,如何来应对这左右摇摆的众人的关注或不关注、喜欢或不喜欢、善变和固执己见、偏见又傲慢……如果自己都不珍视自己,还有谁能比自己更懂自己,更愿意持之以恒地珍惜和爱自己呢?那么,关于自己的一切呢?不爱的自然怎样都行但适可而止,爱的不去展现但也不能没有啊。一如光而不耀,静水流深。道法自然,源远流长,我们有且仅有一次的生命,可以把爱深藏,但不要把爱毁灭。一点点去构建,不断地去填充,一如王小波的那句话“要无忧无虑地去抒情,去歌舞狂欢,去向世界发出我们的声音,我一个人是不敢的,我怕人家说我疯。有了你我就敢。只要有你一个,就不孤独!”先从独立的个体,我一个开始,去做自己,去爱。只要我在,我就还爱,且永远还可以爱。出处:《爱你就像爱生命》。但我想说,爱自己就是爱生命的根,是源,我希望源远流长,川流不息……那样,很多很多的爱,就可以爱很多很多了……因为爱无邪,纯粹,干净,且各自开放,“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备注:向“缠中说禅”致敬,意在传播和发扬——“有朋自远方来”,君子,为共同的志向而联手,为共成“圣人之道”而同行,如人中之凤,依旧、依然,乘天地之正气,源远而流长、浩瀚而广大,由彼至此、由远及近,如日之东升、海之潮回,将“圣人之道”披之六合、播于八方,法度之,教化之,成就“圣人之道”彰显之天下,这样,才能“不亦乐乎”。“乐”者,非le,是yue,箫韶九成,盛世之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