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全力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4月16日至17日,招远交警组织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全力筑牢交通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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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中,交警大队紧盯酒驾醉驾、事故多发易发路段和重点区域,科学部署警力,加大“高危”时段的三轮车违法载人、面包车超员、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查处力度,对过往车辆坚持“逢车必检、逢车必查、逢违必纠”的原则,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遏制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执勤民警结合典型案例对广大驾乘人员进行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行为,进一步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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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统一行动,共查处酒后驾驶9起,超载14起,涉牌涉证8起,其他违法行为200余起。

曝光案例(一)

行动期间,招远交警查处了一名酒驾驾驶人。民警发现该驾驶人有些“眼熟”,经查询发现,该男子之前已经5次因酒驾被查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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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12时许,民警在306省道齐山镇南路段查获一辆无牌电动三轮车,驾驶人辛某身上带有“酒气”。经检测,辛某血液内酒精含量达68.61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经查询,辛某曾于2013年6月、2017年10月、2020年8月、2021年2月、2022年3月先后5次因酒驾违法被交警部门查处。辛某称,当日上午9时许,自己在家喝了二两白酒,以为到中午酒就消了,便骑车去上班,途中被交警查处。

因再次酒驾、无证驾驶、驾驶无牌电动三轮摩托车,辛某被处以罚款1400元的行政处罚。

曝光案例(二)

集中整治期间,招远交警在一路口同时查处了两名驾驶人,两人为同村村民,均为酒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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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14时许,民警巡逻至206国道顺德路口,发现两名相向而行的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形迹可疑,遂对两人进行检测。经检查,沿顺德路由南向北行驶的驾驶人李某荣,呼气检测结果为20mg/100ml;沿顺德路由北向南行驶的驾驶人李某南,呼气检测结果为21mg/100ml。两人均属于酒后驾车,且两人均无证、无牌。

最终,李某荣、李某南两人均因酒后驾车、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给予罚款1400元的行政处罚。

一旦触犯了“酒驾”这条红线

就要付出沉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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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

远离酒驾、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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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出行始于心

拒绝酒驾践于行

来源:招远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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