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知道《农村土地承包法》是2002年通过2003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而第二次修正则是在2018年通过,2019年1月1日实施的。而第三次修订《农村土地承包法》,是2022年,实施时间为2023年5月1日。其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农户对土地承包的各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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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包括农村土地承包过程中因未签订承包合同或合同不规范、变更不及时等引起的土地权属纠纷,在此次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中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那具体有哪些变化呢?农民朋友有哪些方面是需要注意的?笔者给大家整理了下,其中有5个方面咱们农民朋友不仅要了解更要注意,否则容易吃大亏。

第一、农户承包的土地如果全部转让将终止承包关系

新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是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更新替代政策。在以前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发包方是不能随意收回承包方的土地的,只有等承包土地期限到期之后才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进行调整。而新一轮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将土地承包关系的终止,进一步的细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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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农村农户在承包期限之内将承包的土地均转让出去或者是整户消亡亦或者是因为农户落户城镇自愿将承包地交回村集体的,承包方和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将自动终止。而且值得一提的是不管是自愿交回的土地还是转让出去之后导致土地承包关系终止的,均不能再承包新的土地。

第二、土地“三权分置”纳入新法

这些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开始发展,农村很多土地无人耕种,导致土地撂荒化。而为了盘活闲置的土地,“三权分置”来了。所谓“三权分置”就是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能有效的将农村闲置的土地利用起来,而且能保持土地的权属不变。都知道农村土地都是属于村集体的。

而农户在承包土地之后享有的即为承包权和经营权,而“三权分置”之后。农民如果不愿意种地,就可以将土地的经营权流转出去。这样既能保障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又能保障农村农户的承包权,还能让农村土地得到有效流转,让农村土地真正的“活”过来。可以说农村农户既享受了土地流转的红利,承包的土地也没有撂荒,完美的解决了农村土地撂荒的问题,提高了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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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农村土地的转让、互换程序有新规定

土地和宅基地一样,都是农民享有的基本权益。在新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农村土地只能在同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流转、互换。除此之外流转、互换需签订书面协议且到村集体备案。

第四、村民享有承包方案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农村土地承包将更加公平公正。

什么意思呢?举个例子如果土地承包到期之后,重新承包土地。那么承包工作小组就必须要让全体村民参加选择,而且承包方案必须在村里公示,无异议才能通过。

第五、承包合同统一化,由农业农村部制定合同示范文本。

这一条对农民朋友是相当友好的,平常农民朋友在流转土地的时候,合同不仅长而且复杂。很多的陷阱农民朋友更是难以理解,现在有了更专业的合同示范文本,可以有效的避免合同中违法、内容缺失的情况。

另外一方面在合同示范文本对农户承包的土地各项属性信息以及承包方的各项权益以及家庭信息等各方面都做出了更加细致的规定,避免纠纷。也方面在以后的流转、互换土地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条件。

而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即将到期之际,新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不仅有效保障农村农户的土地承包权益,也对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之后在延长30年具有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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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今天的文章就写到这里了。大家对于新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怎么看?大家有什么想说的可以在下方评论区留言,大家一起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