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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严肃性,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力度,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全社会惩戒失信、弘扬诚信的良好氛围,根据《中华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现集中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61名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布曝光。

2023年度第二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麻城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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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ICE

麻城市法院关于

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的公告

在此劝诫所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认清形势,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如不履行,法院将依法采取下列执行措施:

一、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规定期限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依法被纳入失信人黑名单,同时被限制高消费。具体惩戒措施有:(1)禁止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软卧;(2)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3)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高管;(4)限制入住星级以上宾馆、酒店;(5)限制车辆上高速;(6)子女不能上重点私立学校。

二、被执行人不报告或虚假报告财产的,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

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转移、隐匿财产,逃避、抗拒执行,依法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

四、失信被执行人及其子女,在考公务员、入党、入伍时将会受到一定限制。

欢迎广大群众向人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举报电话:0713-2992166

守信者一路畅通,

失信者寸步难行。

敬告失信被执行人,

尽快自觉履行义务!

来源丨麻城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