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案在吴丹红等律师介入之后,之前一边倒的形势有所缓和,发展到现在,居然有不少人认为劳荣枝是冤枉的。

连续4年,流窜多地,作案4起,杀害7人,逃亡20年,期间还到处坐台玩乐,真可谓是魔鬼在“天上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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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团队的证据不靠谱

无论是想要证明一个人有罪,还是想要证明一个人无罪,证据是王牌!

劳荣枝的辩护律师团队向外宣称,南昌中院和江西高院在判处劳荣枝死刑的证据上,绝大多数都是推理的。

大家就相信了?有谁看过劳荣枝案的判决书?有谁对里面的每一句话都进行过分析?辩护律师的工作是什么,他们就是找判决书的空子,难道他们说判决书有问题,就真的有问题吗?

有些人之所以现在比较相信劳荣枝罪不至死,主要原因还是辩护团队向外公布的他们所汇总和整理的一系列所谓的细节真相和证明材料。

对于一个正常人来说,大家都知道,判断一件事情不能仅凭一面之词,在大家不了解判决书内容的情况下,又怎么鉴别辩护律师提供材料的真伪?

最关键的问题其实还不是在这里,辩护律师们说法院的证据“大多”都是推测的,和他们呈现的那些证据可“全部”是推测的,大多和全部可不是一回事。

之前,熊达律师公布了他们辩护团队所收集汇总的13个证明劳荣枝是被胁迫被精神控制的证据。

说实话,顺着那是三个证据的思路走,劳荣枝哪里是被控制?她完全就是一个受害者,劳荣枝干嘛还承认了自己的绑架罪和抢劫罪,按照那13个证据来看,他应该被无罪释放啊!

御姐也看了那13个证据,有一半儿是各种各样的证人的证言,其说法都指向了劳荣枝被法子英控制和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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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又有谁来证明法子英为什么自己挺而走险去到受害人的家里拿钱?这么冒险的事,他不应该让被控制的劳荣枝去做吗?一旦有点儿闪失,他也可以逃跑。

可劳荣枝都去干嘛了?一次是去接幸存者刘某的妻子,另一次是拿着同事的存折到银行取款。

再者说,就算劳荣枝是被法子英控制的,从这一层关系上来看,法子英在被抓之后,根本没有理由要替劳荣枝揽下所有的责任。

甚至说,即使他们是普通的共谋和共犯关系,他也根本没有理由替劳荣枝承担所有责任。现实当中,一旦某个犯罪嫌疑人被抓之后,即使罪不至死,他们也会一五一十的将他们所知道的其他犯罪嫌疑人的所有情况都供出来。

为什么法子英没这么做?我认为只有两个原因,一是法子英深爱着劳荣枝,只有为了深爱的人才会做出赴汤蹈火的事。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发自因被劳荣枝精神控制了,让他产生了为主子(劳荣枝)承担一切的想法。除了这两种可能之外,还有什么可能会让法子英义无反顾的庇护劳荣枝?

“仙人跳”只是个幌子

御姐对一审和二审法庭认为劳荣枝和法子英的作案手段是仙人跳并不认可。

什么叫仙人跳?简单点儿说就是利用女色来骗钱的圈套,现实当中,真正的仙人跳都是团伙当中的女性利用摄像来诱骗受害人,男性团伙再趁机敲诈。

传统意义上的仙人跳,根本没有杀人这一说,仙人跳玩儿的就是一种心理,让受害人既心甘情愿又害怕被曝光,从而乖乖交钱的过程。

而在劳荣枝和法子英制造的这起案件中,合肥案当中的殷某华为何刚一开始的时候根本不配合?

难道他不知道自己理亏?难道他不想花钱消灾?难道在法子英说他不交钱就杀了他的时候,他不知道害怕?

再者说,还没听说过玩儿仙人跳,还要在案发时再出去找第三人回来“杀鸡儆猴”。

还有一点,一般情况下玩儿仙人跳都是通过招嫖的形式随机敲诈受害人,而且大多都是发生在旅馆等公共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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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荣枝和法子英每次都是在出租屋当中行凶,如果把他们的犯罪模式简单的定义为仙人跳,是不是变相说轻了他们的犯罪事实?

在庭审过程当中,控辩双方对于劳荣枝和法子英的犯罪模式也展开了激烈的争辩。

控方认为劳荣枝和法子英的犯罪模式就是色诱-绑架-抢劫-杀人,辩方则认为这是法子英的犯罪模式。

劳荣枝是被胁迫的,是被控制的,而且劳荣枝也没有真正参与到杀人的过程,可劳荣枝本人是怎么说的?

她承认了自己参与绑架和抢劫,但她不承认自己共谋杀人。

不得不说,劳荣枝真的没白读书,在关键问题上头脑还是非常清醒的,也难怪她在被抓之后表现出了极强的反侦察能力,也不能看出他能潜逃20年绝非偶然。

而且当初法子英被抓之后自己也承认,他之所以要杀人,就是为了灭口,不想让警方抓到他们。

而在南昌熊某义案件中,在提前踩点熊某义家的过程当中,劳荣枝又是剪断电线,又是画平面图,最后还想放把火烧了房子。

要不是法子英拦着,熊先生的房子恐怕也会成为废墟。

劳荣枝在被抓之后表现出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他那发嗲的声音更是让人感觉他人畜无害,但大家知道办理过他的案子的工作人员对他是怎样的看法吗?

南昌市检察院董检察官透露,劳荣枝是一个急需要被认可的人,一旦不顺着他来,他就闭口不谈。

而且在他逃亡的这20年中,压根儿没去过所谓的农村,甚至是偏远地区,全部都是在大城市里。

劳荣枝自己还交代,他平时从来不去有监控摄像头的地方,因为他知道很多地方都会有人脸识别的功能。办案人员认为他的反侦查能力要高出法子英一大截。

在劳荣枝这个案子中,有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那就是劳荣枝是否要对七个被害人的死亡结果负刑事责任。

在办案人员的审讯以及对各种证据的收集整理之后,发现劳荣枝其实对受害人的死亡是有预知或知道的,那他就应该对这些被害人的死亡负责。

而且这里还有几个非常关键的证据,那就是在杀害小木匠的过程当中,他明知道冰箱是用来干嘛的,他还主动的去购买,这种主观故意性已经非常明显了。

法院在认定劳荣枝犯罪证据当中,有两个非常关键的物质和人证,那就是常州案当中的两个幸存者,以及合肥案当中的那些小纸条。

劳荣枝究竟是不是主谋和主犯?

这其实也是本案的一个极具争议的地方,也是辩护律师一直在为劳荣枝争取免死的重要的辩护点。

其实主谋和主犯并不完全相同,劳荣枝是主犯的事实已经毫无争议,因为他也承认自己参与了四起案件。

涉及到物色、色诱、捆绑、威胁受害人等一系列活动,虽然他没有亲自杀人,但他的犯罪事实足够证明他就是主犯。

劳荣枝本人和辩护律师说她是胁从犯,可他们又拿不出证据来,正所谓口说无凭,而那些所谓的证据又都是一些推理性的。

合肥案当中劳荣枝加上的那几句话当中有这么一句,“他的同伙(劳荣枝)会让我比刚才那个人死的更快”。

要知道法子英失去和刘某的妻子接头儿了,劳荣枝这么写的意思一目了然,这还需要解释什么?

在刑事案件当中,物证其实是最有力的证据,虽然案件已经过去了20多年,但这张纸条儿就是最好的物证。

我们重点说一说主谋的问题,劳荣枝说法子英要带他出去做生意,实际上却干起了绑架抢劫杀人的违法犯罪活动。

有一点非常重要,那就是劳荣枝他是承认自己参与绑架和抢劫的,只是不承认故意杀人,这一点能说明什么问题?

首先就是劳荣枝是深入到绑架抢劫的全过程,我们不妨试想一下,劳荣枝和法子英想要抢劫,抢劫的对象该如何选择?

又是谁想到通过到夜总会去坐台来物色那些有钱人的方法?法子英吗?还是劳荣枝?我认为这个点子是劳荣枝想出来的。

一方面法子英对劳荣枝是有真感情的,否则事后他也不可能这么包庇劳荣枝,另一方面,他怎么舍得自己心爱的女人去那种场所被其他男人调戏?

而劳荣枝提出来的话,似乎这一切就说得过去了,我们从曝光的照片也能看到,劳荣枝在夜总会绝对是核心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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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他本人玩得也特别嗨,可见他骨子里对于这样的生活状态还是非常满意的,而且还能趁机达到他和法子英想要抢劫的目的,这不就是一箭双雕吗?

说实话,通过当年对法子英的审讯,以及对他认识劳荣枝之前的一系列行为和表现来看,法子英就是一个莽夫。

让他绑架抢劫杀人没问题,让他动脑子想这些歪点子恐怕就有些强人所难了,而劳荣枝恰恰相反,他是受过良好教育的人,作案之前还曾经是一名人民教师。

辩护律师也非常关注这一点,他们从劳荣枝和法子英的外貌特征进行了对比,对于劳荣枝的描述总结为一点,那就是怎么看怎么也不像一个杀人犯。

而对于法子英外貌的评价,总结为一句话就是,怎么看怎么不像是一个好人。

可人家法子英有亲兄弟姐妹多个,而且他上面的哥哥姐姐有不少都是有头有脸的人,法子英面向凶恶,难道他的那些兄弟姐妹面向能和善到哪去了?

再者说了,通过一个人的面相来判断一个人的犯罪倾向,这或许有点损害了辩护律师的名声了吧。

辩护律师其实用了很多方面来证明劳荣枝根本不可能控制法子英,但他们或许忘了一个非常关键的事实,人都会变的。

因纽特人长期居住在寒冷的北极,这让他们有了比普通人更强的抗寒基因,环境是可以改变一个人的。

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那就是每个人心底的罪恶都有可能被激发出来,把劳荣枝描绘成那么一个傻白甜的形象,也帮不了她否认自己是一个现实当中的恶魔。

三大信号让案件很难改变

很多人或许不知道,劳荣枝案已经成功地入围2022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案件。这个案子能够获此殊荣,足以见得南昌中院和江西高院对于本案的努力得到了认可。

虽然这个案件还在最高院的死刑复核过程当中,而这个案件还能入选十大案件,难道不正好说明这个案件就是一个铁案吗?

而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当中,也提到了劳荣枝案,报告当中用了“江西劳荣枝杀人案”来说明这个案件。

要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都具备着非常高的权威,而且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一次线上云端节目当中,再次提到了这个案件。

当时提到了本案当中最重要的物证小纸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小纸条当中的笔记进行了最权威的鉴定,鉴定结果就是那一段字就是劳荣枝本人所写的。

要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鉴定结果就代表着最高的权威,也可以说是目前国内最有说服力的鉴定。

辩护团队还出示了他们所找的鉴定机构所鉴定的结果,难道他们找的机构还比最高人民检察院更具有权威性吗?

最高人民法院也发文宣称,对于那些残害老幼妇孺,因为琐事制造灭门惨案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该论死刑的坚决判处死刑,必须要严厉打击恶性犯罪。

最高检发声了,最高院发声了,年度十大案件也出炉了,那老百姓的声音又是怎样的呢?

劳荣枝在接受讯问以及庭审阶段的狡辩当中,都展现了极强的心理素质和清晰的头脑,和法子英相比,他的反侦查能力更强,而她不经意之间透露着阴狠的眼神,更是让人不寒而栗。

也有网友对辩护律师的言行有看法,而辩护律师们的确也拿出了很多推理性的证据,比方说劳荣枝一家都是好人,这就能证明劳荣枝也是好人?

这位网友的逻辑思维能力特别强,他说杀人灭口一般都是熟人作案时常用的手法,因为害怕被指认,而在劳荣枝和法子英案件中,那些受害人都认识劳荣枝。

所以大家认为法子英杀人灭口也是劳荣枝唆使的,而且在法子英被抓之后,他硬扛了五天,这也给劳荣枝的逃跑提供了最好的时间上的保障。

其实从大家的说法当中也不能看出,大家认为劳荣枝案并不存在任何可以质疑的地方,毕竟七条鲜活的生命没了,多个家庭的支柱塌了。

御姐认为,如果把所有的争议都抛开,我们就从案件的本质上来看,四年的时间,每年做一起大案,劳荣枝一点都不知情?

虽然当年的媒体并不发达,可这种大案相信也会有报道的,况且他们做了这些案件,肯定也会额外留意事后的发展,劳荣枝说自己不知情,可能吗?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孰是孰非并非凭着一张嘴就能够辨别清楚,虽然很多人并没有看到判决书,但小纸条儿和幸存者刘某夫妇的证词,就是最有力的物证和人证。

劳荣枝方面能够提供出什么?他们的证人可都是局外人,他们所谓的证据也都是在推理,在用所谓的逻辑思维来判断。

大家憎恨的其实并不是劳荣枝本人,而是憎恨那些漠视法律,又狡辩不认罪的人,这个案件应该没有多大的疑问了,留给劳荣枝的时间真的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