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宸:平邑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五级检察官助理,第十一届平邑县政协委员,曾被最高检表彰为“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表现突出个人;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优秀检察辅助人员”;获得山东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称号,并被市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两次,嘉奖一次。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作为一名未成年人检察干警,黄宸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探索家庭教育指导、心理疏导、司法救助、职业教育培训相结合,助力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保持高压态势,严格落实入职查询制度,推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犯罪之手。贯彻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手段,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扎实推进“法治进校园”“法治进乡村”宣讲,培养未成年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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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政协委员,黄宸的关注点一直聚焦在平邑县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领域。结合办案中发现的平邑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存在的问题,撰写了包括“控辍保学”、“校园欺凌防治”、“强制报告平台搭建”等多份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提案。

今年的提案则是在预防闲散未成年人犯罪、被侵害问题上,力求通过建设“法治村村通”工程,将我县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触角向最基层延伸。比如,在每个村设置未成年人法治服务点,通过录制法治教育视频、村委统一组织观看等方式,实现低成本、可重复、更新及时的“法治教育进乡村”。又如,在每个村设置法治教育专员,通过建立台账,询问日常生活情况,开展专门法治教育等方式,加强对本村闲散未成年人的管控。

新的一年,黄宸表示,将进一步立足自己的工作岗位,结合政协监督职能,以检察力量,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