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花和尚,人们一定会想起《水浒传》中外形彪悍却粗中有细的鲁智深。人们之所以叫他花和尚,一是与他身上有大片绣花文身有关;二是他虽然削发,但却依然流连于俗世间的酒肉与人情世故,不遵守佛门戒律。因此,日后人们常以花和尚一词,形容那些不守戒规的和尚。

鲁智深不时“还俗”为的是行侠仗义,但在9年前,就有一位39岁的尼姑在寺院内大声指责另一位58岁的和尚,要求其对肚子里的孩子负责。出家本是为了斩断与俗世红尘的关联,为何这两位却在佛门清净之地闹出这般有违清规戒律之事呢?这一切,还要从两人的关系上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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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前几年,郭某因家庭关系不和,以及本身对佛门心怀皈依之情,于是就近来到了家附近的佛寺削发为尼。初入佛门时,她与寺内其他的僧侣们无异,每日过着吃斋诵经的生活;她想借为佛像拂尘,来扫去心中烦忧。只可惜,虽然有心向佛,但她对凡尘还是抱有太多牵挂与念想;每当她看到一对对前来烧香祈福、又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中年情侣,她心中总会升起还俗的愿望。

正所谓修行最忌讳三心二意,这般心绪不稳,郭某心中自然对佛不再像初来时那番信仰坚定,况且她身边还有一个颇为“放荡不羁”的和尚——刘某。说起这位刘姓和尚,算是他们寺里的名人。皈依佛门数十年,虽然形象打扮看上去还算是个慈眉善目的老者,但行事风格却颇有些江湖人士的风范。

有些时候,刘某大白天就会跑到寺庙附近的饭店吃肉喝酒,店内其他食客无不对其侧目。出于好心,店主还曾经出言相劝,要他注意下自己的身份。但刘某根本不为所动,总是吃得唇齿间油光水润,每喝一口酒,还不忘发出咂舌声。莫要说遵守戒律,他连这些普通人都能做到的餐桌礼仪都没有。每次店里有新来的食客,都会对这个酒肉不忌的和尚指指点点。

若要说只是贪恋酒肉,他顶多也只能被当作“还俗”。但更让旁人难以接受的是,他竟然时常像个地痞流氓一样,吃完东西总会从僧袍里掏出一袋槟榔,当着众人的面嚼得津津有味;若是一旁有人上来与他攀谈,起性质的他甚至会主动敬酒开槟榔,俨然一副街癖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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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荒唐的行径还不止如此,他还在寺院中的散养了十几条狗,并且只收不管;到最后,都变成香客与寺中的其他僧人帮忙喂食照看。只是十几条狗,可不是靠这样就能够喂饱,饥肠辘辘的它们虽然对刘某忠诚,但对外人则毫不客气,时常会发起攻击。每当有人投诉想要将这些狗捕走,刘某就会装模作样地走出来,嘴里念叨起勿要杀生的经言,实在是嘲讽。不过,也许正是他这番离经叛道的行径,才引得了尼姑郭某的注意。

同样是在寺中修行,同样对世俗心怀眷恋,刘某的生活方式让郭某十分羡慕以及向往。在与刘某的交谈时,郭某开始通过言语有意无意地表露自己对他的倾慕。刘某本就不是六根清净之人,既然红尘自己随风卷起,他当然心领神会地一头扎进其中。不多时,两人便开始在私底下开始频繁来往,并开始重新回味男女之事,将佛教十戒全部抛诸脑后。

相处一段时间过后,两人便不再那么介意世俗的眼光,开始时常在人前亲密,郭某甚至跟随刘某开始出入麻将馆一类的场所。由于尼姑出游实在是太过稀奇,郭某在这期间结识了不少男子。就在他俩你侬我侬之时,某天,郭某突然一脸羞涩地告诉刘某自己已经怀孕数月,想要他与自己一起还俗组建家庭。

谁知,刘某听到后当场变脸,直言自己不可能为了她放弃在寺庙的工作,不然自己以后靠什么生活?听到刘某不肯对肚子里的孩子负责,郭某当下便与之爆发了激烈的争吵,引得寺内其他僧人都赶来观看。结果,郭某越说越情绪激动,一边说自己要死给郭某看,一边翻身跃下栏杆,重重落在庭院侧面的平台。

院墙有两米多高,怀有身孕的郭某在跌下去的后直接腿部骨折,倒在地上不住哀嚎,吓得一旁的众人赶忙拨打120。刘某在事后并不愿意承认自己与郭某的关系,只说自己是平日里对其相对关心一些,来往相比他人勤快些;但对于郭某肚子里的孩子,他直言:“还不知道是谁的呢!

看到这里,也许诸位会有疑惑,和尚和尼姑能结婚生子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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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佛教戒律规定,僧人必须要还俗才能够结婚。但法律对僧人们结婚一事并没有明文禁止,只要是符合《民法典》中结婚条件的,都可以前往民政局领证结婚。因此,只要郭某和刘某双方愿意,他们依旧可以成为合法夫妻;两人生下的孩子,自然也受到法律保护。

人们都是想抛却烦恼才选择苦修冥想,用信仰的力量淡化脑海中的种种欲望。但说到底,意志不坚定的人,不论借助何种外力,都无法摒弃心中的杂念;动摇不止的意念,只会让他们在现世的泥潭中越陷越深。

(《案例:风流尼姑惦记老和尚,在寺庙发生关系,因怀孕引发伦理纠纷》文中案例源自新闻报道/裁判文书,当事人系化名;图片皆(部分)为网图,与案无关;原创文章,请勿转载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