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从来没有意识到法院回复信访案件会使用假证据。

申请人博远智通在国家信访局实名信访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有案不立”,国家信访局网站上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信访室上传了给申请人邮寄的法院专递,经申请人查询发现,此专递根本未发出,不存在,系虚假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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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3日,国家信访局转给山东省信访局;

2023年1月4日,山东信访局转给潍坊市信访局;

2023年1月4日,潍坊市信访局转给潍坊市奎文区信访局;

2023年1月4日,奎文区信访局转给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2023年1月6日,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给我发了一个告知,说信访事件属于法院管辖。同时,上传了附件,附件为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信访室给申请人员工邮寄的法院专递照片。

为什么说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信访室给国家信访局提供假证据,原因如下:

1、2022年5、6月份申请人向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提交的立案申请,2023年1月8日申请人查询无此快递单号;

2、2023年1月9日,申请人律师给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姜专委打电话咨询,姜专委说一直没有给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附件上的图片模糊不清,看不清相关内容,只能模糊看到地址和电话,上边地址不是立案申请上的地址,电话也不是立案申请上的地址;

4、不予受理通知书是法院不予立案的法定名称,而不是不予受理告知书,法院应该是严谨单位,而不是随便写;

5、申请人从来没有收到过此不予受理告知书,此电话号码也从未收到过该快递的通知;

6、2023年1月9日,申请人电话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信访室,信访室接听人员答复需要查询。

作为国家法律机关,做事应该是严谨让人信任的,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利用虚假证据答复国家信访局,这种行为实在让人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