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高明法院走进社区当中,

妥善审结一起因养殖户毁坏机耕路的

物权保护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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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梁某承包了高明庆洲社区庆洲村的一片鱼塘,但在今年7月,村委工作人员发现梁某开挖了鱼塘外围非承包范围内的机耕路,该机耕路段承载着居民和其他养殖户的日常生活,违规开挖严重影响了他人出行。村委多次督促其修复无果后遂将梁某诉至法院。高明法院综合审判庭彭智聪法官在初步了解情况后,携同书记员、庆洲社区纪委书记和庆洲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一起到案涉地对双方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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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双方的积怨较深,双方在现场争执不下。法官耐心听取了双方陈述道路毁坏的原委,与书记员一起对于毁坏部分进行测量并作详细的记录。

随后就案件事实对双方进行劝导,并向被告梁某耐心解释其中的法律关系,以及可能造成的法律后果。经过长时间的明法释理,双方当事人终于平心静气地坐下来谈和解及解决机耕路毁坏问题的方案,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原告撤诉结案,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民事纠纷多涉及人情关系,法院联动基层组织一起走到群众当中,切身处地考虑当事人的诉求,更能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温度,最大限度地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高明法院微信编辑部

来源:高明法院

编辑:刘江欣

审校:黄海健、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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