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丰县两名人员捕猎31只斑鸠,该行为涉嫌非法狩猎罪。

2022年10月,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徐州铁路检察院、丰县公安局的见证下,召开了该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认定本案事实简单、损害较小、责任认定无争议。通过宣传教育,当事人自愿签订了《非法狩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足额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9300元,义务跟随丰县公安局大沙河派出所民警夜间巡逻5天,并自愿做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员,开展爱鸟知识普法宣传。

该协议是徐州市保护野生动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首个案例,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运行提供了实践依据。

来源:徐州自然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