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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看《先秦诗鉴赏辞典》里收录的一篇讲《诗经·丘中有麻》的文章,说道是:

《诗经》中许多作品,解释的歧义很多,特别是有些冬烘头脑的老儒生,总不敢正视这些民歌反映的人民群众最真实最纯朴的思想感情,而强行把许多男女情歌贴上了社会政治的标签,仿佛诗中男女情爱活动都是政治斗争似的。

——《先秦诗鉴赏辞典》

从前王国维说“一代有一代之文学”。他讲这话虽然是指文学创作而言,但文学批评也还是一样——最明显的例证便是《诗经》。

有意识地淡化道德说教,淡化政治色彩,而着力挖掘人类的天性与情感,这种解诗的思路,越往近现代走,就越流行。

在漫长的古代社会里被奉为权威的《毛诗传》,因其笃信是孔子编选了《诗》三百篇,而孔子这么做是为了以诗歌来教化人民,以故《毛传》说诗越来越多地遭到了现代学者的口诛笔伐。

《毛传》说诗,常常了政治化和道德化的有色眼镜,这毋庸置疑。

事实上,在之前的专栏文章里,我也多次揭示过这一点。但我们也不要太过自信。以为有色眼镜的,只能是古代的“冬烘先生”。

像这首《丘中有麻》,硬说它是“男女情歌”,我总觉得有些牵强

丘中有麻,彼留子嗟。彼留子嗟,将其来施。
丘中有麦,彼留子国。彼留子国,将其来食。
丘中有李,彼留之子。彼留之子,贻我佩玖。

——《诗·王风·丘中有麻》

假定这是一首情诗的话,男女幽会似乎是选在了一片起伏不平的野地里。照今天的眼光来看,这个地点的私密性还不错:无论是成片的麻杆、绿油油的麦子亦或者茂密的李子树,它们都做得恋人们的青纱帐。

但我的疑窦也正是从这儿开始,一点一点生出来的:

《诗经》里边儿写男欢女爱的篇什不少,这些情爱故事往往都发生在农闲时节,具体地说,是从头一年秋收之后直到第二年春耕之前的这段时间——先得忙活完生计,才有余闲来谈恋爱。这是《诗经》一再向我们展现的上古民俗。

而《丘中有麻》这首情诗——假定它是一首情诗的话——就显得太各色了。田地里还有成片的麻、麦或李子等待收获,不正是农忙时候吗?怎么就谈起恋爱来了?

当然,无论哪个时代,总不免要有几个离经叛道的人。年轻的姑娘和小伙子,藉着旺盛的荷尔蒙分泌,愣就在忙活庄稼的时候谈个情说个爱,又能怎么着呢?可要说诗中的男女离经叛道,那他们恐怕在这条路上走得太远了点儿。

最早把《丘中有麻》往情诗上去解的,是南宋的朱熹。朱子说:

妇人望其所私者而不来,故疑丘中有麻之处,复有与之私而留之者。

——《诗集传》

从这段话看,朱子是把“彼留子嗟(国)”的“留”字当作动词讲的,所以他说这首诗是写一个女人在焦急地巴望她的情郎,而这个情场浪子此时却被另一个女人绊在野地里跟她缠绵。

说实在的,像这样的奸情,实在看不出它有什么入诗的价值。所以后来力主情诗说的学者们多半不赞成朱子。他们更倾向于认为“留”是那个男人的姓或者氏。换句话说,姑娘是在盼望着姓留的男人。

可这么理解,问题更麻烦:诗歌的首章说的是“留子嗟”,而次章却又说“留子国”。那这姓“留”的“子嗟”和“子国”是一个人呢,还是两个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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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就像一颗雷,搞得前贤时彦都自觉不自觉地绕着它走。朱子在《诗集传》中只说“子嗟,男子之字也”,“子国,亦男子字也”。拒绝正面回答他们是不是一个人。

而闻一多先生说:

《易顺鼎》曰:“留即刘字。古刘姓之字只作镏,此省作留,即《左传》之留子。春秋时王国有刘子毅、刘子挚、刘子卷、刘子蚠。此称留子嗟、留子国,殆即其家世与?”

——《闻一多全集·诗经编下》

闻先生好像也不愿意正面回答“子嗟”、“子国”是不是一个人的问题。假设“子嗟”、“子国”是两个人,那么,一个女孩子在野地里前后私会两个不同的男人,这种故事,可比朱子的描述更不堪了。

那“子嗟”和“子国”有没有可能是一个人呢?清代学者姚际恒倒是尝试过往这个方向去解释的。他在《诗经通论》里说:

小序谓“思贤”,可从。愚按,此诗固难解,然“留”字是留住之留;“子嗟”、“子国”,“子”字即下“之子”之“子”,“之子”既非人名,则“子嗟”、“子国”亦必非人名;“嗟”、“国”字只同助辞,盖诗人意中必先有“麻”、“麦”字而后以此协其韵也。

意谓丘园之中有麻、麦、李,彼且留而不出,故望其“来施施”与“来食”,而彼且不弃我,贻我以佩也。当时作诗者,妇人、孺子皆有之,故间有趁韵者,此等处正不必强解耳。拘儒不知此意,必欲执泥求解,是自惑矣。如墉风之“孟弋”、“孟庸”,郑风之“子充”,亦皆是也。如此说诗,千古无敢者。

然请玩此篇末章“之子”二字,则上二章“子”字可明。“子”字既明,则余字只为助辞,其非共“子”字为人名亦自可明矣。此可为知者道耳。

《毛传》以“留”为姓,以“子嗟”、“子国”为名;“子嗟”为子,“子国”为父,“之子”又为子。《集传》则不从其姓,从其名;“之子”谓并指二人。皆迂折、武断无理。且《集传》谓“妇人望其所与私者”,一妇人望二男子来,不知如何行淫法言之大污齿。

——《诗经通论》

从“一妇人望二男子来,不知如何行淫法言之大污齿”一句看,姚际恒显然瞧出了情诗说最大的障碍——如果不能证明“留子嗟”和“留子国”是一个人的话,这个污浊的“情”字,该让人有多难堪呢?

为了避免踩进这个雷区里,姚际恒提出了一套新说,他认为“子嗟”之“嗟”和“子国”之“国”都是句尾的语助词,并无实意。这样一来,诗歌三章就只提到了一个名叫“留子”的男人了

不能不承认,在力主情诗说的一派观点中,这是最合理的假说了。但它也有硬伤:文字不是一个任人随意捏咕的泥娃娃,而是一种客观的历史性的存在,记录着某个特定的时期内人们的用语习惯。

我们仅仅根据《丘中有麻》的上下文义去判定“嗟”字和“国”字为语助是不行的。还得在同时代的历史文献中找出相似的语例来证明,古人确有以“嗟”、“国”为语助词的用语习惯。

而恰恰是在这一点上,姚际恒提不出任何有力的旁证。所以他的假说也就只能是个假说了。

话一路说到这儿,不难发现,要把《丘中有麻》解做情诗,障碍太多,很难排除。

我很纳闷儿:为什么明明此路不通,学者们却仍不愿回头来看看《毛传》的“冬烘先生说”呢?

《毛传》讲道:

《丘中有麻》,思贤也。庄王不明,贤人放逐,国人思之,而作是诗也。

——《毛诗正义》

“留子嗟”和“留子国”是不是被周庄王放逐的贤人,这其实于我们理解这首《丘中有麻》并无关隘。

如果我们只把这二位“留子”看做是对某个地方的百姓有过德政的官员或者世袭贵族,那么,照思贤的路子去理解《丘中有麻》,我倒觉得是有合理性的。

诗歌的卒章说“彼留之子,贻我佩玖”。玖,即是美玉,它并不一定是实指,也有可能是比喻某种美好的东西。

而在这首诗里,那成片的麻,绿油油的麦子和连山遍野的李子林,对百姓来说不是比美玉更好更珍贵的东西吗?

如果说这些东西是二位留子惠及百姓的德政,那么,诗人看到那些麻、麦和李子的时候,情不自禁地歌颂起二位留子来,不正是合情合理的事儿吗?

— THE END —

文字|晋公子

排版|奶油小肚肚

图片|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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