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9日,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县公安局接到报案,某镇居民陈某彬怀疑婶婶王某莲谋害了自己的叔叔陈某亮。陈某彬并不是凭空怀疑,而是因为陈某亮的死,实在是太蹊跷了。就在前一天深夜,陈某亮家突然传出一声尖叫:“快来人啊!快来人啊!出事了!”等附近的邻居赶到,只见陈某亮躺在一楼楼梯处,脑下有一滩血迹。

人已经没了呼吸,陈某亮的妻子王某莲正趴在尸体上痛哭,称丈夫不慎从二楼摔下来摔死了。陈家人很快赶到现场,一开始,他们半信半疑。大半夜的,怎么会从楼梯上摔下来?二楼才多高,怎么能一摔就摔死了?不过奇怪归奇怪,陈家人并未立即提出质疑,毕竟没有证据。直到第二天,陈某彬给叔叔换衣服的时候,发现他脖子上有道勒痕。

非常奇怪,摔死怎么会有勒痕?联想到事发时,只有王某莲在场,而她平时的为人颇令人不耻。陈某彬不由怀疑,叔叔不是摔死的,其实是被婶婶谋害了。他把这事跟家里人一说,家里人也都这样觉得,不希望让陈某亮含冤而死。陈家人报了案,如果是误会,他们再跟王某莲道歉。如果不是,那绝不能让害死陈某亮的人逍遥法外,那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一尸检就发现了不对劲,除去颈部的勒痕之外,陈某亮至少还遭遇了三种致死行为。体内含有过量的安眠药,头颅遭受重物打击,以及身上遍布的青紫痕迹显示。他确实是从高处滚下,一个人仅仅从二楼摔下,不可能造成如此多的伤痕。可以肯定,他是被人谋杀的,王某莲随后承认了自己一夜用四种方法杀死丈夫的事实......

“千年修得共枕眠”,“一日夫妻百日恩”,王某莲究竟为何要对自己的枕边人下如此毒手?王某莲与陈某亮结婚已有二十多年了,23岁时,王某莲经人介绍与陈某亮认识。在外人看来,他们无论是外貌,还是家庭条件、个人条件都十分般配。王某莲通过自学考下了执业医师证,在东乡县某企业医院工作,是个救死扶伤的医生。

陈某亮参过军,是名退伍军人,转业后在企业从事机械工作。两个人都有着不错的工作,携手努力,日子必然过得蒸蒸日上。可是,外人看来般配,他们自己未必这样想。王某莲不喜欢陈某亮,跟他结婚,只是因为年纪到了、父母满意。尤其是结婚当天,陈某亮的父母因为有事没参加婚礼,该给的彩礼因为家里临时出事少了一点。

更令王某莲不满,抓着机会跟陈某亮大吵一架,闹得双方亲友都下不来台。第一天就这样,以后的日子更不用说,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闹。即使孩子都生了,依然改变不了王某莲对丈夫的嫌弃,这个家是一日不得安宁。这些也就罢了,最过分的是,她还给陈某亮戴了数不清的绿帽。1996年,企业改制,陈某亮失业。

王某莲催着他找工作,兜兜转转,陈某亮靠着自己的手艺在昆山找了一份工作。忙于工作的他从那以后很少回老家,夫妻俩相聚的日子越发少,但还是一见面就吵个不停。待陈某亮的工作稳定后,王某莲一次性买断工龄退休,自己开了一家诊所。这家诊所只治“脏病”,从业多年,她在这方面有两把刷子。

开业后吸引了许多患者,与丈夫长期见不到面,又感情不和。王某莲不免感觉有些空虚寂寞,遂开始从男性患者从挑选样貌出众的,治愈好了就当自己的情人。虽然四十来岁,可她长得漂亮,反倒因岁月增添了不少成熟的风韵。稍微一点拨,那些男性患者们便蜂拥而至,巴不得与之共度春宵。这件事镇里很多人都知道,许多男患者的妻子发现后,还曾去诊所大闹过。

怒骂王某莲不要脸,不知廉耻,借着治病为由勾引她们的丈夫。有人去闹,陈家人也知道了这件事,在外的陈某亮听说妻子出轨多名“脏病”患者后气恼不已。辞去昆山的高薪工作,专门回到家看着妻子,没成想这成了自己的催命符。原来花心的王某莲,在碰上一个姓李的男人后收了心,陈某亮没回来之前,王某莲跟他过上了夫妻般的生活。

两人还对未来生活做好了规划,当时,王某莲就想过跟陈某亮离婚。谁知还没等她设计顺理成章的离婚,陈某亮就回来了,陈某亮气恼妻子的出轨。却也不愿意离婚,一则为了孩子,二则为了面子。不过他也没有就此作罢,据王某莲说,陈某亮还曾多次家暴、威胁过她。因为这个,她越发感到李某的温柔体贴,下定了决心要摆脱陈某亮。

既然离不了婚,那就杀了他,好光明正大的跟李某在一起。她利用自己的人脉,提前购买了80片安眠药,碾碎后放进陈某亮的饭里、水里。陈某亮服下的药量不大,不致死,只是人有些昏昏沉沉的。王某莲借口下雨,让他去收二楼的粽叶,其实是趁机将其推下二楼。做完这些,王某莲还担心陈某亮死不了,又抡了几锤、拿绳子勒颈。

四种方法,神仙也难活,陈某亮到死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好在陈某彬看出了不对劲,使得他的死没有被轻而易举的带过,等待王某莲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在已有家庭的情况下,王某莲与多名患者以及李某发展成不正当男女关系,有违道德有违法律。原《婚姻法》: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

既然不喜欢,又何必结婚?既然结了婚,就该遵守最基本的忠实义务,王某莲却没有做到。趁丈夫为改善一家人物质条件拼搏之际出轨,不仅如此,还为了与情人厮守谋杀丈夫。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鉴于此案系婚姻家庭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最终法院审理后决定判处王某莲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她想与李某长相厮守,至少也要等十几二十年以后了,李某又真的会等她这么多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