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迎来了全面发力、全面渗透、全面提升、组合推动的新阶段,各行各业信用体系建设在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迅速推进的大背景下,不仅要增强敏锐性,更要提升创造性。面对新的形势、任务和挑战,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须着眼全局,找准定位,构建符合企业发展实际的信用体系建设体系。

一、构建“一个原则两个强化三个支撑四个聚焦”的工作架构

“一个原则两个强化三个支撑”的工作架构,在强化顶层设计的同时,为国有大中型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创新发展、强化转型奠定了坚实基础。“以一个原则”即遵循公共性、公益性、综合性原则,全面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工作。

“两个强化”:一是强化守信联合激励工作,完善“守信受益”的体制机制,大力度推动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落地工作;二是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加大违法违规违约失信行为的社会公布与联合惩戒力度。

“三个支撑”:一是做好行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现企业、行业、国家信用信息联动;二是做好行业信用监管、治理与修复工作,推进行业信用建设规范化、系统化;三是做好企业征信服务工作,通过向社会提供信用信息,实现资源共享。

“四个聚焦”:一是聚焦弘扬诚实守信的传统文化和现代市场经济的契约精神,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氛围。二是聚焦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建设、信用风险防范、合同管理、公平招标等重点领域,打造诚信企业;三是聚焦企业实际,把信用理念、诚信意识贯彻到各职能领域的管理链条和工作流程中,延伸到企业生产经营一线,重点落实到项目、落实见行动;四是聚焦企业宣传指导,着力营造人人讲信用、人人守信用的良好发展氛围。

二、统筹全局,全力推进公共信用综合评价

近年来,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启动并加速推进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工作,在各行各业行业原有的信用评级基础上,探索工作新方法,升级完善具有鲜明行业特色、适应市场发展环境的信用评价规范,加快出台统一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标准,同时在行业内对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工作进行宣传普及力度,提高市场主体参评数量,在社会产生爆发式影响力。

企业应加大信用惠企,加快“信用+”红利的实施落地,通过拓展社会化、市场化守信激励措施,积极探索开展领域“信用+”创新产品和服务工作,重点完善“守信受益”的体制机制,推动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在融资贷款、招投标、物资采购、国际贸易等有关领域的应用落地,帮助信用企业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充分发挥其信用价值。

将“信用+”打造成信用企业与信用红利之间互联的桥梁,让行业内真正有技术实力、有创新精神且守信经营的企业成为助力行业信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行业各方应积极探索守信激励新方式,为守信企业的信用福利加码,让信用真正成为企业的“可变现资产”。

三、健全机制,扩围升级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着力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解决因失信成本过低导致失信问题高发,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力做好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制定失信行为信息定期报送机制,征集、筛选与企业任务相关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重点做好失信信息的定向推送和在一定范围内的共享、发布。凝聚社会合力,加大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惩戒力度,充分发挥名单的威慑力,及时对严重失信行为“亮剑”。

四、群策群力,共建行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联合行业翘楚以信用体系建设为载体,开发建设“信用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以实现“更高水平归集信息、更高水平评价主体、更高水平共享信息、更高水平管理数据库、更高水平合作开发”为目标,不断完善优化平台功能、深化信用信息开发、延伸信用服务场景,促进平台实现“更强大的信息查询功能、更强大的信息归集公示功能、更强大的信用承诺功能、更强大的奖惩案例归集宣传功能及更强大的“信用+”服务功能”。企业所在行业将不断提高平台的信用信息共享水平,强大网站的信用信息服务功能,以高水平的平台建设努力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支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新的更大的突破。

五、层层加码,创造性加强信用监管与修复

构建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应用多种方式协同搞好监管和惩戒,实现“信用管终身”。强化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对评价出的企业实施“头部企业激励、中部企业预警、尾部企业约束整改”,建立失信提示、警示约谈制度,深入开展失信专项治理工作。

重视对“重点关注名单”的运用,开展“重点关注名单”的风险预警工作,督促失信企业对其不良行为进行及时、有效整改。根据失信企业的申请要求,创造性实施信用修复,通过公开信用承诺、参加信用修复专题咨询培训、提交信用报告、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等方式,帮助失信市场主体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完成信用修复。同时,鼓励市场主体全面开展自查工作,自我改进,自我完善,不断提升企业的信用建设工作水平。(作者 王小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