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欧 贤

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车上路……每年暑假期间,市公安交警部门都查处不少青少年违法骑乘行为。如何确保青少年暑假平安出行?市公安交警部门提醒:家长应重视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监管,全社会要形成抵制、制止、举报青少年违法驾车的共识,避免意外和悲剧的发生,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暑假出行环境。

青少年驾驶车辆发生的事故不算少见。就在今年暑假前一周,凌云县茶山金字塔景区路段发生一起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与一辆小型汽车发生碰撞的事故,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员受伤。令人惊讶的是,摩托车驾驶人员竟然是1名14岁少年。据了解,初中生小吴趁着周末邀约同学小邓骑摩托车去镇上玩耍,行驶至事发路段时,因处于转弯处视野不好,加上车速过快,致使车辆碰撞对向行驶的小型汽车。幸运的是,2名少年仅腿部被刮擦未伤及生命,但这起事故背后的安全隐患必须引起重视。

记者了解到,不少青少年违法骑乘的行为,大多数是在家长的许可或默认下发生的。7月2日晚,凌云公安交警查获了几起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当晚,未满16周岁的小申独自驾驶轻便摩托车经过凌云县城新秀路被交警查获。小申说,她和父母打算去水源洞游玩,因一辆车坐不下,母亲便让她自行驾驶轻便摩托车前往。而在凌云县凌霄路,未满16周岁的小陆驾驶摩托车搭载2名同学外出游玩被查获,他告诉交警,驾驶摩托车得到了母亲的准许。

记者获悉,6月27日以来,我市公安交警部门结合夏季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在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大力整治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期间,执勤人员在辖区各大路口对过往的电动车、摩托车开展全面检查,严查各类改装、超标、加装等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拦截驾乘电动自行车的未成年人,依法向未满16周岁驾乘人员强调电动车骑乘相关规定,以案例讲解的形式向他们剖析违规使用电动车的后果,并对家长进行相关教育。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摩托车、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车85起,未佩戴安全头盔82起,拖移暂扣车辆85辆。

市公安交警部门提示: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严禁骑自行车(包括共享单车)上路,未满16周岁的严禁骑电动车上路,未满18岁未考取驾驶证的严禁骑摩托车上路。家长要引导和教育孩子乘坐有运营资质的正规车辆,不乘坐超员、超速、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更不能乘坐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常叮咛、多嘱咐,走路要走人行道,遵守交通规则,不随意横穿道路、翻越跨护栏,谨记马路如虎口,不看手机不打闹,远离大车盲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有序排队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乘坐私家车时主动系安全带,不将头手伸出窗外等,增强孩子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在监管方面,家长要管住自家的车辆,收好车辆钥匙,不能放任未成年孩子驾驶电动车或摩托车。要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乘坐汽车系好安全带,驾乘摩托车和电动车戴好安全头盔。开车不看手机,不超速、不酒后驾车、不闯红灯、不开无牌车、不无证驾车等,自觉抵制各类交通陋习和违法行为,为孩子做出表率,做一名文明、守法的出行者。

【网络编辑:黄素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