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妈,王俊前段时间说要出去打工,不知道怎么联系不上了!”2019年1月24日,家住四川凉山州盐源县的李大妈接到儿媳阳娟来电,称儿子王俊失踪了。李大妈感觉有些奇怪,儿子都二十多岁三十岁的人了,怎么可能突然不见?而且,出去打工,他怎么也没跟家里人说一声?至少,也得跟她这个妈说一声吧?

来不及多想,李大妈联系其他几个儿子女儿,一起帮忙找找王俊。没成想王家人问了一圈,都说不知道他去哪儿了,更不知道他究竟去哪儿打工了。问阳娟,阳娟含含糊糊的也回答不上来,只知道他说是出去打工了。没办法,其中一个亲戚提出了报警,没成想阳娟却反对报警。理由是:“这点事不好麻烦警察,万一没什么事,不是闹笑话?他可能是太忙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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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王俊的几个兄弟姐妹越发感觉不对劲,说出去打工只是阳娟一个人说的。此前从来没听见王俊自己提过,他莫名其妙的失踪之后,大家忙得是人仰马翻。阳娟跟个没事人一样,对丈夫的失踪一点也不着急,还说出不好麻烦警察这种话。怎么看怎么不对劲,不过他们也没有提出自己的疑问,只是坚持有事还是得找警察比较靠谱。

然而就在他们去派出所的路上,阳娟又打来电话,说不用报警了。王俊找着了,在化粪池里,已经成了白骨。很可能是不小心掉下去淹死了,这下就更不对劲了,她说丈夫出门打工了,尸体怎么会在化粪池里?顿时,所有人心里都不由怀疑,王俊的死会不会跟阳娟有关系?为查个清楚,哪怕阳娟一再强调想让亡夫早日入土为安,他们还是报了案。

显然,发现尸体离死亡有段时间了,尸体已经高度腐烂。不过法医还是查出了不对劲,尸体的颅骨以及身上多处找到了锐器击打、砍击的痕迹,绝不是溺死所能形成的。可以肯定是他杀,联想到阳娟的种种不对劲,她的嫌疑太大。但两人的体型相差太大,她一个人似乎没法把王俊杀死,也难以把尸体拖到有段距离的化粪池。

警方怀疑,她不是一个人作案,很可能还有同伙。果然,经审讯,阳娟承认了伙同表哥韩石杀害丈夫王俊的事实。说起来令人唏嘘,他们之所以杀害王俊,是因为害怕自己的丑事被人知道。阳娟与韩石虽然是表兄妹关系,属于近亲,可他们却违背伦理道德在婚前便发展为不正当男女关系。甚至于在婚后,还瞒着各自的丈夫、妻子,悄悄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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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奸情早晚有被发现的一天,王俊或许是早就发现了妻子的不对劲。2019年1月8日晚,他说是要出去有点事,阳娟以为他真是有事去了。立即给韩石发发消息,就在两人亲密之际,王俊突然回来了。谁也不知道他究竟是偶然回来,还是特意捉奸,能肯定的是王俊知晓妻子奸情后愤怒不已。

拎着菜刀要找这对奸夫淫妇算账,阳娟与韩石很清楚自己的行为违背伦理道德,传出去那也不用做人了。本就害怕暴露,见王俊发现了,还想要动手算账。一心想要掩盖丑事的两人,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抄起边上的木棍便跟王俊打斗起来。双拳难敌四手,面对妻子与情人的合伙,独自一人的王俊惨遭杀害。

事后,阳娟与韩石将尸体丢去化粪池,清理了屋内的血迹。一开始想的是谎称王俊出去打工,慢慢塑造他失踪的假象,没想到王家人一下就提出报警。只好改变策略,假装无意发现王俊尸体,让人误以为他是失足溺死。漏洞百出,警方一查,就查出了事情的真相。这两人实在是毫无羞耻心,法律意识淡薄,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出轨本身就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事,又为掩盖自己的罪行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目的卑劣,犯罪情节严重,作案手段残忍。最终经法院审理,决定判处两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虽然没被判处死刑,但两人经此一事也是身败名裂,即使将来出狱也会受到世人的唾弃。

只可叹王俊就这么失去了年轻的生命,如果他当时不那么冲动,发现不对后便选择报警处理。或是叫上几个家人一同捉奸,或许也不至于酿成如此悲剧,遗憾的是他选择了一个人进去。捉奸也需谨慎,最好还是在保证自己安全的情况下捉奸,要知道人被逼急了什么事都做得出。就像这起案件中的阳娟与韩石,冲动之下,什么也顾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