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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举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线上培训

为进一步推进实施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不断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切实增强环境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鼓励和引导广大生态环境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的各项规定制度,以实际行动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环境管理业务素质能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改善全区生态环境质量,7月13日上午,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利用新媒体平台组织开展了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线上专题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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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举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线上培训

本次线上培训特别邀请了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处长郭萍作为主讲嘉宾,郭处长围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主要内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任务分工和工作程序、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保障机制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的重点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

市公安局、市农牧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林草局、市水务局等机关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各科室全体工作人员、旗县区各分局、直属单位全体人员、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全体人员以及各大队所辖企业约700余人次观看了培训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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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举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线上培训

此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专题培训结合最新施行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进行了宣贯,培训内容新颖、丰富,贴近实际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前瞻性和指导性,同时结合丰富翔实的案例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现场执法要点进行了讲解。针对环境执法中常见的问题,就怎样做好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和在环境保护过程中如何正确运用法律法规政策进行了深入分享交流,为参与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有了更全面、更系统、更深入的了解,补齐了短板,进一步强化了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管能力和科学决策能力,为贯彻落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新任务新要求、全力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记者赵永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