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云社原旗下相声演员陈霄华——即“平安朝阳”《通报》中的“陈某”——因在6月25日(凌晨)5时许“酒后在租住地一层电梯口脱光衣服,乘电梯上楼,进入五层未锁门的某住户卧室内,将正在休息的女事主惊醒”,居民报警后,陈霄华被迅速到场的民警“带离审查”。因着“德云社”这个标签,事迅速件引发热议并持续发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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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上午,德云社官博发布了关于事件的“《情况说明》”和对陈霄华进行辞退陈霄华的通知。

其中,《辞退通知》中通知公司与陈霄华“即日起解除双方劳务合同”,要求陈霄华今后“不得以德云社艺人的名义进行任何行为、开展任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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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通知》还提到陈霄华今后“不得继续使用在德云社工作期间的艺名”,这即意味着陈霄华遭其师德云社班主郭德纲收回艺名、逐出门墙。

然而根据过往事例,“不许你再用我给你的艺名”,就好像管用过似的。

“总出事”的德云社

“醉酒误闯”还是“蓄意侵犯”,尚待警方进一步调查,厘清事实。

无论作为一家普通的“公司”,还是一家在民众的视角中需要更高的道德要求的“艺人经纪公司”,德云社近年来闹出丑闻、出现争议事件的频率未免显得太高了些。诚然其中有不少绯闻闹到最后基本已被判定为被人捆绑炒作或造谣(如近年发生的所谓“岳云鹏私生女”与所谓“郭德纲私生子” 闹剧),但这些虚虚实实的事件,令吃瓜网友们如坠云雾。

这样恐怕有失偏颇的记忆,甚至引导某大媒在强调了“(陈霄华)身为(一个)成年人,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一旦行差踏错,就要承担法律代价”之后,仍向德云社和陈霄华的师父郭德纲发出“灵魂拷问”:“贵社咋老爱出事,你们是不是该管管了”。

又或许……还因为大媒评论员此番点评还暗含着对德云社此前急于摘除责任、一些明显的错字也显得不太“走心”的不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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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作为一家“艺人经纪公司”来衡量,德云社实在不及格,还保留着非常多的旧班社思维。这也正是为什么这些年里德云社在“饭圈文化”的裹挟下显得无所适从,总不断地被曝出社里部分演员私生活混乱。

“台上他是艺人某某某(艺名),台下他叫某某(本名)”,这句话本身显然“没毛病”,它提醒着观众们把注意力集中在演员在台上的表演去;可是后来它似乎越来越被用于粉丝们为自己的“角儿”辩解,对“角儿”台下有

时候已然

有悖公序良俗的生活包庇、纵容的借口。

“说相声挣的一半是挨骂的钱”,德云社的班主郭德纲常常如此自我解嘲。但他似乎从来没有进一步进行解释。但到了今天,他的徒弟、徒孙们,他手下的演员们,是否都能清晰地认识到这里所“挨”的骂,是“台上演员的风格不是我喜欢的”“演员的水平没达到我的预期”之类的“骂”——总之一定不是“我因为在非演出时间和场合做了触犯法律、违背社会公德的事情而被骂,是一件分内的事”?

那么粉丝们呢?

“朋友”

陈霄华擅闯民宅,不是一件简单的“公众人物事件”,它还包含了居民尤其是年轻独居女性的安全问题、小区等居住区的安保安全问题等等向来就备受关注的社会话题。

一桩备受关注的话题,媒体总希望挖掘这个事件背后的更多的故事,以向民众提供更多的借鉴或警示。

比如某媒体就采访了陈霄华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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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篇报道中,朋友眼里的陈霄华酒品极差、醉后常常严重失态、明知自己酒量不好还爱喝,“咎由自取”……

总之陈霄华的酒友们把“血别溅我脸上”贴在了脑门上。

……能指责他的这些朋友“不仗义”吗?似乎谈不上。

但他们似乎本有着更明智的选择来远离这件事:既然早就知道陈霄华酒品差,为何还要经常邀他出来喝酒呢?无论法律上如何规定,至少在道德上,一个合格的“朋友”是否在平时就反而该主动对“酒品差”的陈霄华进行劝诫呢?

许冠杰、吴孟达、毛舜筠等人曾主演了一部《水浒笑传》——顾名思义,这部电影和水浒故事并无太大瓜葛,无论角色性格还是故事背景,和原著差距极大。

在《水浒笑传》的故事线中,武松同样地“酒品极差”,只要沾上一滴酒,就开始撒酒疯,连亲哥哥都拳打脚踢。所以他的哥哥向来不敢让武松喝酒。

武松初来乍到时,不知情的“嫂嫂”再三劝酒,但也因此自食其果,本来和谐的小两口生活被打破。

于是“嫂嫂”设计给武松灌酒,好找到借口将武松赶出门。

对了,哥嫂二人在后来谋夺“大官人”的家产的时候,还利用武松“酒品差”的弱点,故意拿酒灌醉武松,以为己所用。

所以,我仍然忍不住想问,既然明知“朋友”陈霄华酒品差,还屡次陪同喝酒,这帮朋友,真的够“朋友”么?

甚至不妨往更严重了说,在决定和“酒品差”的陈霄华共饮的时候,这些朋友有没有包括但不限于“看别人酒后失态,从中找寻低级的乐子”之类的小心思呢?

但……

能指责他的这些朋友“不仗义”吗?似乎仍然谈不上。尤其以目前的法律来看,似乎更谈不上负有什么责任。

而在另一部影视作品——刚结束热播的电视剧《警察荣誉》——中,杨树的师父曹建军心情郁闷,约了朋友共饮,但他仍然趁着还未醉到彻底人事不知的时候叫来徒弟杨树,为自己开车。

酒席散后,曹建军自己依然再三叮咛朋友们“酒后不要开车”。

当然了,曹建军后来在保安的怂恿下,因“只是挪个车”而引发了一连串的蝴蝶效应(这个情节也引发观众们的激烈讨论),属于题外话了。

可以肯定的是,无论观众心里的评判如何,剧中的曹建军和杨树也没有想过去找“让曹建军挪车”的保安对质。

借用女事主的一句话:“酒精不该成为脱罪和混淆的借口”。

或许,《警察荣誉》的主创们在创作这一段情节时,想要表达的也是这句话吧:

酒精作为一种无生命的物质,本身恐怕无好坏之分。

但在接连发生“醉死”案例后,立法部门在相关法律上针对一些落后的“酒文化”进行了权责方面的补充——诚然暂时限定在“劝酒致人死亡,同席者负有责任”的情景。

但似乎在道德层面、“朋友道义”上,同饮者至少有责任诚心诚意地规劝不善饮、“酒品差”的朋友“悠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