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网络新业态就要属直播了,直播带货以及一些超大网红有着上千万粉丝,有的超级网红偷税、漏税,成为众矢之的。

曾几何时,开始有直播平台时,视频博主类网红就已诞生,如黄薇就是薇娅,她漏税高达十几亿元,她的直播带货收入相当可观,她的直播带货均通过自家开办公司做的,其中偷税、漏税,钻空子等让其成为劣迹“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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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这种情况,相关监管部门对其名下的公司进行监管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网红背后,有自己设立的公司,通过避税、漏税的方式,让自己挣的盆满钵满。本应上缴国家的税,他们也没有如实缴纳。

这对于一些小网红或是咖位较小的腰部网红而言,他们没有成立自己公司的实力,他们的收益报酬,是由短视频平台给他们的广告收入,给他们的都是税后收入,还有一些跟公司直接签约也有税后工资,这在大结算时代是合法结算的,他们拿到的收入都要扣除个人所得税。因为他们没有成立个人公司的实力,那些成立个人公司的网红都应该好好查一下,很有可能就有漏网之鱼。
网红有的带货、有的专门制作短视频,而且做的非常精致,像一些超大网红,他们都是一些成名后、粉丝量大的,有很多人看网红的直播,这些网红为了能更好的营业,开办自己的公司,要对他们加强监管,网络新业态不只是直播平台,还有其他的新型业态。

像一些视频类博主,他们从来不带货,但他们发布了很多流量视频或搞笑、或科普、或记录生活点滴,或是些微型电视剧,这种在短视频平台很有人气,给他们的广告收入就不少,他们还成立了公司,这些博主是否存在偷税、漏税的事,这对于新业态来说,还是要更好监管。
一些网红和博主的税法意识非常薄弱,总觉得自己吃的这碗饭是青春饭,仗着自己做短视频,做的好就想挣大钱,这样就可以退休了、完全可以躺平,正因为抱着这种心态,就开始偷税、漏税,但已触犯法律,正因为他们对税法知识的淡薄,在想不可能查到自己,毕竟自己只是个短视频博主,像这种情况已有不少网红博主偷税、漏税,有一些是被报道的,还有一些没有被报道,希望他们都能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