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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公安部新制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顺利实施,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新增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C6)等6项便民利企新措施精准落地。两个部令实施首日,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共办理涉及新部令改革措施业务60多万笔,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6项便民利企新措施全面推行,40多万人享受改革便利

4月1日当天,2项“跨省通办”改革措施精准落地,1600多名驾驶人在户籍地以外凭居民身份证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实现全国“一证通考”;885名申请人申请异地考试恢复驾驶资格,免予两地往返。

2项优化驾考项目和考试车型改革措施顺利实施,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增驾其他小型汽车准驾车型,或者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增驾其他类型摩托车的,只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优化汽车类驾驶证考试项目和流程,惠及10万多名驾驶人;1200多名驾驶人申请增驾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C6),更好满足驾驶房车出游需求。

2项“减证便民”服务新措施全面推行,推行申请资料和档案电子化,实现申请资料电子化采集、档案电子化管理,驾驶人考试信息网上转递,交管业务办理“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推行部门信息联网共享核查,与医疗机构等部门信息联网,共享体检等信息,群众办理业务时免予提交相关证明凭证,共惠及30多万人次。

七种情形驾驶人禁驾大车,严格重点驾驶人准入管理

新部令实施,进一步严格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安全准入管理,从源头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严格申请条件,将禁驾大中型客货车的情形由三种增加到七种,新增对有毒驾、再次酒驾、危险驾驶构成犯罪等人员,禁止申请增驾。

严格满分学习,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记满12分的,严格满分学习和考试要求,增加学习时间,提高考试难度,加强重点管理。

记分管理制度系统调整,学法减分措施全面推行

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违法记分管理制度,实施首日,25万人次按照新的记分管理制度处理交通违法。群众普遍反映新的记分制度坚持宽严相济、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原则,体现了人性化执法。

一是优化调整记分分值。在保持对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降低了部分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二是全面推行学法减分。对参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经考试合格后,可以扣减记分,最高可扣减6分。

三是调整满分学习考试制度。严格多次记满12分驾驶人学习和考试,延长学习时间,增加学习内容,增加考试科目,进一步加强教育管理,督促严格遵法守规,安全驾驶。

为保证两个部令顺利实施,公安部加强组织部署,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组织修订配套工作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做好信息系统升级、硬件设施改造、制度流程调整、政策宣贯培训等实施准备,加强监督检查,抓好贯彻落实,确保精准落地、严格实施、取得实效。

(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