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断 卡 行 动 ”

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守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普宁市公安局经缜密侦查、主动出击、集中收网,强力推进“断卡行动”,3月2日至5日,又有6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嫌疑人相继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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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湖派出所

3月5日,里湖派出所根据侦查掌握的线索依法传唤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嫌疑人周某伟(男,25岁,里湖镇人)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审查,周某伟交代其于2021年5月多次将名下的两张银行卡租借给他人用于从事违法犯罪并从中获利3300元的犯罪行为。

2

大坝派出所

3月3日,大坝派出所根据掌握的线索在大坝镇华东村抓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嫌疑人韦某梅(女,32岁,大坝镇人)。经审查,韦某梅交代其于2020年2月至3月分别将其名下3张银行卡出借给他人用于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犯罪行为。

3

城东派出所

3月2日,城东派出所抓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嫌疑人黄某志(男,24岁,占陇镇人)。经审查,黄某志交代其于2021年5月为秦某乐(已刑拘)出借银行卡给他人从事网络赌博活动充当中介,从中非法牟利的犯罪行为。

4

赤岗派出所

3月2日,赤岗派出所根据前期侦查掌握的线索在赤岗镇、洪阳镇先后抓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嫌疑人张某刚(男,27岁)、张某伟(男,26岁,均系赤岗镇人)。经审查,张某刚、张某伟于2021年年初为非法牟利分别将其名下的2张银行卡、1张银行卡出借给他人用于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犯罪行为。

5

洪阳派出所

3月2日,洪阳派出所根据掌握的线索抓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嫌疑人林某榆(女,21岁,洪阳镇人)。经审查,林某榆于2021年10月至11月为非法牟利将其名下一张银行卡出借给一微信好友用于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并从中获利500元。

目前,周某伟、韦某梅、黄某志、张某刚、张某伟、林某榆等6人均已被刑事拘留,相关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普宁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