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住建局日前发出通知,现售商品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新规定于2022年3月1日起实施,交存金额为步梯53元/㎡、电梯6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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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知要求,现售的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购房人在办理现售合同网签备案之前应缴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已缴纳凭证作为网签备案的审查要件;2022年3月1日实施商品房现售合同网签备案前已现售但未缴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商品房,自现售之日起两年内,开发建设企业或业主应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补齐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在首期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之前,相应楼栋的商品房应全部补齐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未进行销售的商品房由开发建设企业补齐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而现售商品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为:未配置电梯的物业,首期交存数额为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3元;已配置电梯的物业,首期交存数额为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