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2年,日军的战场已经扩大到东南亚很多地区,面对新的战场环境和对手,日军意识到手中的攻坚重火力不足,于是决定研制一种大口径迫击炮,这款武器在1943年夏季研制成功,它就是三式300毫米重型迫击炮,后来又将它与履带式底盘相结合,制成了四式300毫米自行迫击炮Ha-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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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式迫击炮采用300毫米口径,发射170千克重的炮弹,炮口初速度可能和98式320毫米迫击炮差不多,约为150米/秒,测试中将炮弹发射到了3145米远,火炮在威力和射程上让日军很满意。

但是三式迫击炮是一门重达1.5吨的大家伙,加上巨大的炮弹,对机械水平相对低一些的日军而言运用起来有点困难,起初想将它设计成牵引式火炮,在1943年时决定改为自行式。

四式自行迫击炮采用四式Chi-So履带式运兵车作为载具,它有一个带有铆接装甲板保护的前置发动机舱和驾驶室,履带式行走部件有7对负重轮,主动轮在前。动力为一台165马力6缸水冷柴油发动机,它能让四式达到40千米的最大速度,其机动性在二战时还算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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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击炮安装在运兵车货舱甲板后部,射击时需要将底座放下触地,炮管被限制最高上扬50°,这是为避免重心太靠后,火炮左右方向角度调整范围非常小,只能先由车辆大致对准目标范围,再进行细微调整。

四式自行迫击炮采用7人车组,驾驶员和车长呆在装甲保护的驾驶室内,车长还负责操作无线电设备。剩下5人中包括1名炮手和4名装填手,尽管车上安装了辅助吊装炮弹的设备,每次装填仍然需要花费好几分钟。

四式缺少足够的防护装甲,12~25毫米厚的装甲只保护了发动机、驾驶室等区域,战斗部位为开放式,车上没有弹药架,因此实际作战的时候会需要额外的弹药补充,以及相应的自卫火力,有文章指出车上会安装97式机枪。

二战期间日本总共建造了4辆四式,第一辆在1944年年底完成,不过当时日军对它已经没有多少兴趣了,一方面是因为日本资源匮乏,制造这样复杂的机动装备太浪费,另一方面是日军更加重视相对简单的火箭发射器,后者在保证威力的同时也能大量生产,用于沿海防御部队更加合适。

已生产的4辆四式都没有参与实战,日军投降后其中一辆被美军运送到阿伯丁实验场,可是这种设备的技术含量并不高,后来被当成废铁拆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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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式自行迫击炮重14.3吨,车长6.8米,宽2.4米,高2.75米,车组7人,最大行驶速度40千米/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