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孕产妇看病、分娩怎么办?岛叔注意到,其实在2020年2月8日,国务院就发出过相关通知,有一系列具体的要求。来看:

1.各地根据医院条件,为产科门诊及病房尽可能创造独立进出通道,落实产房、产科、母婴同室院感防控要求。

2.指导孕产妇正确识别和应对临产征兆,及时前往助产机构住院分娩。对其中临近预产期的,要协调落实产检及分娩机构,并及时通知到人,确保衔接。

3.发热门诊应当对发热孕产妇进行排查。对于能够明确排除疑似感染的孕产妇,可转至普通门诊就诊。对于疑似或确诊孕产妇,按照规定尽快转诊至定点医院。严禁让疑似或确诊孕产妇自行转诊。

4.孕产妇在转诊至定点医院前产程已发动或急需终止妊娠来不及转运的,所在医疗机构应当做好隔离防护措施,在产妇分娩后及时评估产妇健康状况,确认安全后转运至定点医院落实后续治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