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从小北京成长起来的人,大概最怕听别人说北京是“美食沙漠”了,其实大家都知道,也都明白,北方人吃的东西确实粗糙,毕竟北方过去长期和游牧民族有着密切的关联,对吃的东西确实研究不多。

而南方朋友就不一样了,吃东西确实精细,也有很重要的传承,其实美食这种东西吧,因人而异,全世界各有各的吃法,咱也就别说谁高级,谁粗糙了,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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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豆腐脑和粽子的甜咸之争一样,它能有多大意义呢,实在没必要争得脸红脖子粗。

当然,其实就算最普通的菜品,最简单吃食它也分个三六九等,拿北京来说,许多外地人不能接受的卤煮呀、爆肚儿呀、炒肝儿呀,它们都是下水,但也不是谁家都能做出传统的味道来。

尤其在北京这座城市,您可以说北京本地能拿到台面上的传统原创美食可能不多,但北京这块地方,作为五朝古都,历史上就是个你方唱罢我登场的兵家必争之地,它在失去了自己民俗特性的同时也在汲取不同文化的注入,用海纳百川来形容毫不夸张。

就好比作为五大菜系之一的鲁菜,自然大家都知道他是山东菜,可山东菜品其实也是开在北京才发扬光大的,这叫“不到广州不知道自己钱少,不到北京你不知道自己官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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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呢,咱老百姓也就听听就得了,过去那时候京城京鲁菜馆,什么八大楼,八大堂,八大居,八大春,四大顺等等,可能穷苦老百姓真没这个福分,稍微条件好一点的,一年能吃上一回就算不错了。

可北京有这么一位家世显赫的人,他们家一年怎么也得吃这么几回,且不带重样的。他不是旁人,就是出生于知识分子家庭的高晓松。

高晓松从小和他父母一样,喜欢吃,嘴馋,嘴叼,您要说他没吃过没见过,那是冤枉他了,全国各地,乃至全世界许多地区他都去过,按他自己的话讲:“护照48页,每一页都值得赞颂千篇”,他去过的国家和地区太多了,米其林三星的餐厅尝过无数,在日本跟天妇罗大师早乙女哲哉品谈人生,也算尝尽人间美食。可高晓松最喜欢的还是自己从小吃到大的北京美食。

美食对于小时候的高晓松来说,既是幸福也是负担,那时候她们家住在清华的校园里,凡是到过年过节的时候高晓松算是有活儿干了,父母半夜就给他叫起来了:“去,置年货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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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妈一提拉耳朵,他一下就从床上跳起来了,他明白,又是父母最爱吃的传统“老三样”,蹬着自行车他就进了城,到西单的天福号买酱肘子,到王府井的全素斋买素什锦,到前门的月盛斋再买酱牛肉,八点半开门,他准是头一拨顾客。

中午之前,晓松到家了,备好了酒,大伙开吃开喝,别提多美了。

正因为如此,家里从来攒不下钱,高晓松的父母工资比普通人要高,但也禁不住天天这么吃呀,每每到月底,母亲甚至要靠卖掉自己当年在德国带回来的大皮衣来补贴家用,所以说高晓松那是正儿八经从小没缺过嘴。

可能您要说了,吃点熟食,也不至于花这么多钱吧,还有呢,您听着呀,平时不开火的时候,一家几口人也经常下馆子去,像王府井的萃华楼,那时候改了一段时间的名字,叫过“人民大食堂”,也叫过“首都饭庄”,可见当时这个饭店的规模了。

还包括东交民巷附近的松鹤楼,展览馆边上的莫斯科餐厅,北京人管它叫“老莫餐厅”,那是照着莫斯科的展览馆样式建造的,是友好时期他们帮咱们援建的,很有历史意义。

这里边都是高晓松小时候的记忆,对于他这个年龄的孩子来说,老莫餐厅的记忆犹如朝圣一般,想想当年王朔、崔健、马未都、叶京、姜文这帮大院子弟们经常出入于此,并且在这里发生过无数的故事,那就足够让人兴奋了。

进去之后,高晓松必点的就是罐焖牛肉,红菜汤,奶油烤杂拌,大人还得再来杯红酒。大厅里是冬暖夏凉,夏天是避暑的好地方,冬天则是取暖的好场所。

到了中学的时候,高晓松开始自己出去觅食了,上大饭店这种事显然不是他自己一个人能办得了的事情了,但晓松从小吃过见过,对美食他总有种情结,尽管兜里钱不多,那也得在有限的条件下吃上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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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高晓松就盯上了西四的延吉冷面了,这家店如今的北京人更熟悉了,承载了多少北京人对于冷面最初的记忆。

当然,更早的时候人们就认府右街的延吉冷面,那是一店,高晓松所在的四中离着西四近,自然这里就成为了他的食堂。

那时候北京人其实吃不了辣的,王朔和叶京他们开了北京第一家川菜馆,可想而知在北京的餐饮界还真没什么以“辣”为主的菜品。可人们对于味觉的体验都锻炼出来的,后来川菜、湘菜、之类较为重口味的吃食就占领了北京城,当然也包括朝鲜族的延吉冷面,高晓松回忆自己第一次去西四吃延吉冷面的时候,好家伙,吃完直接张着嘴跑出两个红绿灯去,给辣成什么样了。

高晓松出过一段时间国,那时候他满世界跑,这儿待几天,那待几天,无非就是吃吃喝喝,国外的美食固然有它的特色,但吃多了容易想家,有段时间他在国外超市看见北京的“炸馓子”,他就要买,可炒肝儿这东西他在北京没见过。一旦到达他的临界点,他想炒肝的程度达到80,想卤煮的程度达到70,想北京什刹海的烤肉季达到60,得,这外国算是待不下去了。坐着飞机他就颠儿了。

这一个礼拜他不把自己身体各项指标吃高了他都不算完,为了解馋,卤煮得要“菜底儿”,烤肉季的烧饼夹肉,“咣咣咣”干它三个再说。一盘炸灌肠他浇一碗蒜汁儿,一张嘴差点没把旁边的姑娘给熏跑了。

当然了,高晓松也不是什么北京美食都爱吃,说得太邪乎就不客观了,比如老北京的小吃“茯苓饼”,“自来红”,“自来白”之类的点心就不招他待见,他说过比外地朋友更难听的话:“那东西就该用来打猎使,什么呀”。说罢他得转着碗喝口炒肝儿。各位听明白了,敢情他一天到晚就跟着猪肠子转。

再往后说,那就到了90年代中期了,这时候晓松已经成名了,名副其实的名人,圈里人,手里头有钱了,对于美食的追求自然也就更加刁钻了。

据高晓松自己说,他们经常驻扎的那家饭馆叫“红京鱼”,是一家水煮鱼店,这可有名了,什么叫“酒香不怕巷子深”,看看红京鱼就知道了,当时这家店在西坝河臭河沟子边上的死胡同。

到这里来吃饭的都是慕名而来,且以文艺圈的“吃货”居多,站在外面排号的人就经常有大明星,什么徐静蕾呀,什么姜文呀,全是这里的常客。

有一次高晓松就在门口排队的时候往店里扫了一眼,看见了田震,得,这回他不用排队了,直接蹭人家田震去了,把旁边的人给羡慕的呀。

其实今天您可能说了,不就一个水煮鱼吗,有什么新鲜的,今天全国各地都有了,可那时候不一样,至少北京人还没吃过这一口。

高晓松回忆,过去那时候的北京,其实许多饭馆都是文艺界人士给带起来的,大伙都是扎堆吃饭,一说哪个饭馆好吃,大家就一窝蜂冲过去,认死门儿。

晓松那一年刚换新车的时候,一出家门就把车怼到护栏上面了,但没办法,谁让食物的诱惑大呢,有姑娘叫他一起出去吃大餐,他开着保险杠拖着地的车就奔了饭馆了。你说车给撞坏了他能不心疼吗,但是再心疼也不能辜负一顿美食。

有一句话晓松说得挺有意思,他说如果那时候那些小饭馆的老板有今天“狗仔队”的心思,那就没卓伟什么事了,那时候一间小屋里几张桌子,坐的都是娱乐圈的人,大家聊的都是娱乐圈的事情,今天谁跟谁吵架了,明天谁和谁谈恋爱了,圈里谁和谁不对付。这料可太多了,但那个年代人们都太朴实了,真正的匠人,人家只在乎客人能不能吃到可口的饭菜,没人会在意你们娱乐圈那些风花雪月。

其实说了这么多,有人可能要质疑了,这些没一样是北京菜呀,这不都是外地菜吗。我说得了兄弟,都是中国人,咱也别分那么清楚了,咱北京人也不是只吃北京菜,您看在北京当大官的有几个是北京人呀?您看参与首都建设的有几个是北京人呀?您看在北京成立五百强公司的,创立国际品牌的有几个是北京人呀?

北京是中国人的北京,而不仅仅只是北京人的北京,所以美食也一样,能在北京展示厨艺的外地朋友们他们一方面也是希望能把自己家乡的美食分享给北京人,另一方面他们也希望通过自己的能耐,通过自己的努力,将来能够扎根在北京,干出一番成绩。

高晓松的一个观点很好,他说北京菜确实不如南方菜精细,让南方朋友一看确实土了吧唧的,可北京真不是美食沙漠,北京绝对是美食的天堂,因为在北京城里你能品尝到全国,乃至全世界的美食,作为一个国际化的大都市,北京城一定是包罗万象的。

所以说到这,大伙也就听明白了,北京是不是美食沙漠,这件事还重要吗?谁让咱们中国是56个民族,960万平方公里的疆域,14亿人口的大国呢,咱们倾全国之力,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还怕吃不上美食吗?您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