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艳芳当年把自己的主要遗产交给信托公司打理;她在给好友刘培基的最后一封信里提到希望自己最后的时光是跟好友一起度过。

梅艳芳有妈妈有哥哥,但她在最后的时刻牵挂和信任的不是自己的至亲却是朋友,这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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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是个挺悲伤的事。因为梅艳芳清楚地知道,自己的亲人已经不那么亲了。那点亲情在金钱面前甚至都不堪一击。

最悲伤的是在她的最后时刻、在她最需要精神支柱的时候,她的亲人都没能帮上什么忙。

事情的起因还是在她的母亲覃美金和大哥梅启明身上。

梅艳芳曾经借给了大哥梅启明30万元去经营狗场,结果梅启明经营失败,她只好又帮哥哥还了近400万元的债务。

但在梅妈和大哥看来这都是应该的,梅妈觉得妹妹帮哥哥是天经地义的事。

而梅启明在一次采访中还说“我没对不起阿梅,是她欠我太多,不是我欠她太多。”他认为是他们母子带大了梅艳芳,给了她比如“洗衣服做饭”之类的关照。

——先不说“家人养女儿”这种本来就正常的人伦关系,单说说事实上梅艳芳小时候是怎么被照顾的吧。

只是说起来这又有点令人唏嘘了,因为梅艳芳曾形容自己小时候经历过一段“人间炼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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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艳芳可能也的确有点“命苦”。梅妈覃美金不是土生土长的香港人,她40岁的时候才到香港讨生活。

而且当时她就已经跟丈夫走散,就剩下她自己一个人带着三个孩子。

这三个孩子就是梅艳芳的两个哥哥和一个姐姐,而梅艳芳当时还在妈妈的肚子里。

所以从没出生开始,梅艳芳就已经是家里的“负担”了。

以至于在后来难以继日的时候梅妈一度产生过把年龄最小的梅艳芳卖掉的念头。

不过幸亏这只是一个念头。

因为梅艳芳很争气,小时候的她长得娇小可爱又十分有唱歌和表演的天赋。

从4岁开始她就跟着姐姐梅爱芳登台表演。从小到大她也没让亲人为她操多少心,反而她早熟的程度让听过她故事的人都感到心疼。

小时候的梅艳芳除了表演,还少不了做一些给客人端茶倒水之类的粗活。

而那时候去娱乐的客人素质也不是那么高,梅艳芳就这样过早地接触了形形色色的成人世界。

那些客人有的对她横眉冷对,有的甚至污言秽语。

对于这些梅艳芳倒还能承受,更让梅艳芳难过的是她没有朋友,甚至连后来去上学了也交不到朋友。

因为那时候的唱歌表演可不是像现在的演出那么风光,梅艳芳她们被人称呼为“歌女”。

她曾经在访谈中回忆,说她同学的家长们会阻止自己的孩子跟她来往:“看着同学玩耍,我却永远孤单一人。”

然而梅艳芳的痛苦远不止如此,给她伤害最深的还是她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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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梅艳芳后来有了一个继父,而且这个继父跟童话里的后妈差不多,对梅艳芳整天就是各种谩骂。

这下好了,客人的欺负她还可以逃避一下,继父对她的各种粗口她却避无可避,她被骂到“完全没有自尊”。

梅艳芳形容自己“几岁到十几岁的那段时间我觉得就是人生的地狱,是人间炼狱。”

——难道这就是家人对梅艳芳成长时期的照顾?

那时候懂事的梅艳芳只能默默承受,好在她承受住了。同时她还暗下决心:我一定要强大给你看!

现在看来,梅艳芳能变成后来那样的“梅艳芳菲”真是多亏了她顽强的个性。

在19岁的时候她终于抓住了机会,从此一鸣惊人。

梅艳芳很努力,那些年她屡屡破演唱会的纪录,唱歌、演戏方面她都是“大姐”一样的人物。

尤其让人津津乐道的是她在对待朋友方面。古天乐、林青霞等等几乎所有跟她接触过的人,以及陈小春、谢霆锋等被她提携过的晚辈对梅艳芳的最大印象就是两个字:义气。

这份义气让梅艳芳的样子一直存在于大家心中,多年不变色。

梅艳芳去世十周年的时候,张学友、曾志伟等人发起纪念音乐会。成龙、刘德华、郭富城、梁家辉等等数十位明星到场,很多人当场泣不成声。

一直到现在,袁咏仪等人每年还都会在梅艳芳生日的时候发文祝她生日快乐。

朋友心中的梅艳芳有多重,梅艳芳心中的朋友就有多重。

这或许就和她小时候的成长环境息息相关,正是小时候的孤独让她对朋友倍加珍惜。

也使她和朋友的关系跟她和家人的关系对比鲜明。

梅艳芳的大哥经营生意失败是她来买单。除了大哥,梅妈也没让她省心。

那时候梅妈成立了一个抗癌基金,梅艳芳投了过千万进去。后来发现管理有问题就终止了合作。

那时候开始,他们亲人之间几乎就已经没有信任了,剩下的只有隔阂。

这两件事让她和家人的联系变少,她去世前他们的关系已经降到了一个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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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没想到的是,梅艳芳去世之后,家人跟她的关联反而多了起来。因为梅妈和大哥惦记着她的亿元遗产。

他们说梅艳芳最后是被医院非法禁锢,立遗嘱的时候意识不清,所以认为遗嘱无效。

为了坐实这个说法,大哥梅启明在梅艳芳的灵堂前挂“为梅艳芳沉冤得雪”的横幅,给粉丝发“冤情震天”的明信片。

后来他还多次到梅艳芳歌迷或者朋友聚集的场合用大喇叭喊话;再后来他自制了一架木头车,上面放着一张大鼓,然后他推着车到一些闹市区边敲鼓边宣传。

梅妈也一纸诉状将遗产执行人、受益人甚至主治医师都给告了。

这一闹就是七年。

不过七年后的最终结果还是他们败诉,梅艳芳的遗嘱真实有效。

遗产得不到,但他们倒也不气馁,总在用着各种方法证明着这笔财产跟自己的关系。

2011年,梅艳芳的43件珠宝手表等物品被拍卖,买卖成交额有681万。但梅启明不满意,他到场指责宣传不足,说遗产被低价拍卖了,还提告要求赔偿10亿港元损失。

这件事遭到梅艳芳的生前好友苏永康的暗讽。

他说做人应该放开些,不能太强求。提到10亿元,他还调侃对方是不是那么缺钱,是的话自己可以提供5元。

这次电影《梅艳芳》上映之后票房破亿,梅启明又把制片方告了,告他们侵犯自己的商标权。

但这次连梅妈都看不下去了,她指责儿子是“财迷心窍”。

这么多年过去了,不知道梅艳芳能不能想到,如今她的朋友还在通过各种方式怀念着她,而她的家人却仍然在为她的遗产四处奔走。

或许她应该早就想到了吧,否则在立遗嘱的时候怎么会那么有先见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