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上午,裕安区法院组织干警前往某住宅小区,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名下房产进行清场行动。本次行动特邀村委会、街道、物业和公证处等工作人员到场且在全程录音录像下,依法完成清场行动以及抵押房屋交接程序。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被告张某在公证处公证下以其名下所有的住宅房屋为担保,向原告许某借款250000元,约定按月支付利息,借款期满后一次性偿还本金。但张某仅支付前九个月利息后,一直未按约定还款,许某遂向裕安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但张某仍以各种理由搪塞推脱,一直拒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在查明张某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的情况下,执行法官决定对其抵押房屋查封,多次通知张某并在房屋现场、小区门口等张贴查封公告和搬迁公告,但张某仍拒绝配合法院执行,不主动腾房,法院遂决定强制清场。

为确保此次清场行动顺利开展,裕安区法院执行局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提前规划了人员分工、保管地点、打包工具、运输行程等细节。同时,邀请了村委会、街道、物业和公证处等工作人员到现场见证整个清场行动。

11月30日上午,执行法官组织干警前往清场现场,到达后,被执行人经通知仍不到场配合,在经过公证人员现场确认后,由提前联系好的开锁公司强制开锁。房门打开后,执行干警在村委会、街道、物业和公证处等多方见证下,进入每个房间,对屋内所有物品逐一清点、拍照并逐项清点物品,同时制作《现场清点物品清单》。确认完房屋所有物品后,将其全部运送至指定保管地点,随着到场人员及申请人在《清单》上签字,本次清场行动及抵押房屋交接圆满结束。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来源:裕安法院

六安头条网

六安的今日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