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9】从逍遥镇到潼关,公有名字可以据为私有?

卖了多年的“逍遥镇胡辣汤”和“潼关肉夹馍”的商人近期纷纷收到法院传票,说自己的招牌侵权了。

多么荒唐,很多人只知道事情没道理,但是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会举反例证明。这件事情,其实从底层逻辑就已经错了。

公有名字不能据为私有,但是也不能乱用。

我举个例子,中华,只要是中国人都可以使用这两个字,但是不能乱用,不能诋毁。华夏,只要是华夏的子孙,都可以使用这两个字,但是不能乱用,不能诋毁。唐人,只要是唐朝人的后代,都可以使用这两个字,但是不能乱用,不能诋毁。这底层逻辑是什么呢?就拿“华夏”来说,所有的华夏子孙聚在一起讨论,得出的结论一定是“大家都可以免费用【华夏】两字,不能诋毁,被外人诋毁要反击。”作为外人或者不承认自己是华夏子孙的人,你别来,别诋毁,大家和平相处。

事情到了逍遥镇和潼关,事情就变了。逍遥镇的人有权力使用逍遥镇的名字吗?按惯例是可以,因为用了几百年了,为什么今天不行?按道理,所有逍遥镇的人来投票决定,到底是不是逍遥镇的人都可以使用?需不需要交钱?投票的话,是否按“少数服从多数的规则”?如何定义少数人和多数人?这一切,逍遥镇都没有做。还有,国家也要考虑,整个中国,逍遥镇并不是只有一个,是不是以后别的逍遥镇的人做的胡辣汤就不能叫逍遥镇胡辣汤了?别的镇是不是以后都不能自己改成逍遥镇了?这些都有法律依据吗?在你管辖区外有个地方改名逍遥镇,并且也有胡辣汤,那么你的道理还能站住脚吗?

在第三方看来,逍遥镇和潼关的一小部分人,偷偷地成立一个协会,利用不法手段将名字据为己有,然后利用商标法,用法律武器坑同胞们的钱。

商标局在同意设立“逍遥镇”商标的时候,应该有考虑过,它能否成为一个私人所有的商标?如果它可以,那么别的镇是否也可以这么干呢?它的维权范围是哪里?你的保护范围是哪里?参考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专利诉讼,问题很复杂,不处理好就是给人民添乱。

抛开那些自私的小人,假如有人真的为了逍遥镇胡辣汤的事业发展,就应该理清关系。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我们通常会把粥倒掉。逍遥镇胡辣汤因为某些商人做得不好,影响到事业,行业协会可以出台一个标志,用标志来区别,就好比商标一样。有了新商标,没有经过同意就使用,那才是侵权。逍遥镇胡辣汤商人做得好好的,你对他没有帮助,没有服务,却要收钱,这不就和打劫一样吗?成立行业协会的主要目的,应该是阻止他人在一锅粥里放老鼠屎。而现在呢,某些行业协会,却是霸道地把别人的锅端了,然后告诉别人“这里有老鼠屎,你是老鼠屎”,不让人吃了。这霸道垄断,也不知道哪年哪月才能解决。

总之,很多事情看出发点,看目的,就能知道善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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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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