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第三期曝光典型案例 (12例)

(一)齐齐哈尔明珠医院超物价标准收费、重复收费、超限用条件使用药品、无指征检查

经齐齐哈尔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检查,齐齐哈尔明珠医院存在超物价标准收费、重复收费、超限用条件使用药品以及无指征检查行为,共涉及医保基金183708.96元。齐齐哈尔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依据《齐齐哈尔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范本》第六十条规定,责令立即整改并追回违规金额183708.96元。

(二)齐齐哈尔市仁和医院超物价标准收费、重复收费、超限用条件使用药品、无指征检查

经齐齐哈尔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检查,齐齐哈尔市仁和医院存在超物价标准收费、超限用条件使用药品和无指征检查行为,共涉及医保基金4082.89 元。齐齐哈尔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依据《齐齐哈尔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范本》第六十条规定,责令立即整改并追回违规金额4082.89元。

(三)弗斯特圣康医院超限制使用药品

经齐齐哈尔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检查,弗斯特圣康医院存在超限制使用药品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1048.37元。齐齐哈尔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依据《齐齐哈尔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范本》第六十条规定,责令立即整改并追回违规金额11048.37元。

(四)齐齐哈尔北方民族医院超物价标准收费、重复收费、超限用条件使用药品、无指征检查

经齐齐哈尔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检查,齐齐哈尔北方民族医院存在超物价标准收费、重复收费、超限用条件使用药品和无指征检查行为,共涉及医保基金31723.92 元。齐齐哈尔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依据《齐齐哈尔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范本》第六十条规定,责令立即整改并追回违规金额31723.92元。

(五)拜泉县健民药店处方售药未审核、销售药品串项录入

经拜泉县医疗保障局调查,拜泉县健民药店存在处方售药未审核、销售药品串项录入行为。依据《拜泉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范本》第三十七条规定,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并追回违规金额8500元。

(六)甘南县平阳镇卫生院违规结算医保基金

经甘南县医疗保障局调查,甘南县平阳镇卫生院存在违规结算医保基金行为,涉及医保基金3293.52元。依据《甘南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范本》第十二条规定,追回医保支付金额共3293.52元。

(七)拜泉县利民医药有限公司驻店药师不在岗、处方售药未审核、销售药品串项录入

经拜泉县医疗保障局调查,拜泉县利民医药有限公司存在驻店药师不在岗、处方售药未审核、销售药品串项录入行为。依据《拜泉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范本》第三十七条规定,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并追回违规金额3200元。

(八)克山县医保定点药店万欣合连锁同业店、同发店为非定点药店提供刷卡记账服务

经克山县医疗保障局调查,克山县医保定点药店万欣合连锁同业店、同发店为非定点药店提供刷卡记账服务行为,涉及医保基金47772.20 元。克山县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依法追回医保基金47772.20元,处以2倍罚款95544.40元,并暂停两家违规定点药店的医保定点划卡服务1年。

(九)甘南县康仁医院违规使用限用药品

经甘南县医疗保障局调查,甘南县康仁医院存在违规使用限用药品行为,涉及医保基金4932.96 元。依据《甘南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范本》第十二条规定,追回医保支付金额共4932.96 元。

(十)拜泉县国强医药有限公司驻店药师不在岗、无进销存台账、销售药品串项录入

经拜泉县医疗保障局调查,拜泉县国强医药有限公司存在驻店药师不在岗、无进销存台账、销售药品串项录入行为。依据《拜泉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范本》第三十七条规定,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并追回违规金额4300元。

(十一)拜泉县鼎恒医药有限公司驻店药师不在岗、处方售药未审核、无销售小票、销售药品串项录入

经拜泉县医疗保障局调查,拜泉县鼎恒医药有限公司存在驻店药师不在岗、处方售药未审核、无销售小票、销售药品串项录入行为。依据《拜泉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范本》第三十七条规定,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并追回违规金额1100元。

(十二)拜泉县百信医药有限公司驻店药师不在岗、处方售药未审核、无进销存台账、无销售小票、销售药品串项录入

经拜泉县医疗保障局调查,拜泉县百信医药有限公司存在驻店药师不在岗、处方售药未审核、无进销存台账、无销售小票、销售药品串项录入行为。依据《拜泉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范本》第三十七条规定,责令该药店立即整改,并追回违规金额600元。

来源:齐齐哈尔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