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与本科教育有很大的差异,导师在研究生的学习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学生的研究与学习基本上都是在导师的带领下进行,毕业论文也必须通过导师的认可,然后才能参加学校的毕业答辩。这样一来,学生是否能够顺利毕业的关键因素就是导师,如果导师不支持签字,学生很难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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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研究生教育的师生关系中,学生处于相对弱势的一方,在校期间必须听从导师的安排,有些导师手里有很多项目,往往依靠学生的帮助,一般情况下,学生帮助导师完成科研项目,自己也提高了科研能力。然而,部分导师将学生当成免费劳动力,一些学生不能适应科研节奏,最终走上了“不归路”,近年来,很多高校都有研究生坠楼的消息传出,令人痛心。

陕西1名学生在校内坠亡,自称被“导师”骂,学校表示:不是我校的学生

近日,陕西省的一名高校研究生从西北大学教学楼坠亡,据悉,死者名叫王南,在2020年被延安大学派到西北大学进行研究学习,2021年10月22日,这名研究生从西北大学化工学院7楼坠亡。

据死者父亲介绍,原本是计划在西北大学交流学习两个月,结果变成了两年,就在坠楼前的10月19日,王南就打电话给父亲,自称导师给的压力太大了,被导师辱骂,自己接受不了,不想继续在西北大学学习了,自己想要退学。没想到过了两天后,悲剧就这样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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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以后,校方的的人表示,王南不是西北大学的学生,延安大学并没有和西北大学签署协议。然而,王南确实是在西北大学学习了两年,这是无可争议的事情,我们该如何看待这件事情呢?

事件分析

事件发生以后,从西北大学和王南在西北大学的导师陈某的说明来看,目前就该事件的责任划分问题,西北大学和延安大学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这名研究生的学籍是在延安大学,严格意义来说,她是延安大学的研究生。然而,他的两年学习都在西北大学实验室度过,而且还在西北大学发生了坠楼事件,西北大学的陈某是否辱骂过王南,这些都还需要调查。

据西北大学的导师陈某所说,他与延安大学王南的导师吕某是多年好友,因为延安大学的实验室缺乏相应的实验条件,因此吕某才安排王南到西北大学的实验室进行交流学习。就笔者分析,目前西北大学方面认为王南的学籍是在延安大学,而且交流学习期间并没有签署协议。而延安大学方面则认为,王南是在西北大学的实验室发生意外,这就涉及到双方的责任承担问题。

目前还有很重要的一件事情需要调查清楚,学校是否存在导师过度压榨学生的行为,这名研究生的坠亡与导师有没有关系,这些都需要后续的调查。

每当发生这种事情,笔者都感到非常痛心,学生能够考上研究生已经不容易,在临近毕业时,不曾想发生了这种事情。

这也值得我们深思,当前研究生导师和学生之间的关系非常复杂,如果遇到一名较好的导师,自己的研究生生活将会充实而美满,如果遇到不合适的导师,希望学生能够及时寻求学校的帮助,学校应该建立相关的机制,比如更换导师、对学生及时进行心理干预等。对于学生而言,要及时疏导自己的心理压力,比如进行适当的运动,或者利用其他方式进行放松,积极寻求社会的帮助,千万不要走到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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