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的疑罪从无原则,是我国司法公正在刑事审判领域的重要体现,是我国法治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疑罪从无是指刑事诉讼中,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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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某和李某系母女关系,李某系在校大学生,与宋某某同为枞阳县麒麟镇阳和村某组村民,两家住宅相邻。杨某某与宋某某因道路通行之事时常发生纠纷,素有积怨。2018年7月16日下午,杨某某与宋某某因道路通行问题再次发生冲突,双方从开始相互漫骂到扭打,随后李某也加入了打架行列。后双方被邻居拉开,双方都有伤情。宋某某丈夫吴某雇车送宋某某去医院治疗。途中,宋某某乘坐的车辆追尾前面的大货车,引发交通事故,造成包括宋某某在内的车内人员不同程度的受伤。2018年7月18日,宋某某申请伤情鉴定,2018年11月6日,枞阳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作出了鉴定意见:宋某某的左侧第2.3.4.5肋骨骨折,左侧肩胛骨骨折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杨某某和李某是否构成犯罪?

浙江融哲律师事务所方慧敏律师解答:

宋某某在同一天内连续经历打架、车祸两次可能致伤行为,其伤情的成因不具有唯一性。宋某某的轻伤结果不能排除是其赴医途中的交通事故所致。不能排除被害人宋某某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的合理怀疑,被告人杨某某与李某与的行为与被害人的损伤结果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因此,杨某某与李某某不能构成犯罪。

方慧敏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