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宣布从离婚冷静期实施的效果来看,确实减轻了许多冲动性,社会效果非常好。发布后引发热议,居然是反对的居多,都是在强调离婚的自由,有人评价冷静期的标准,是离婚人数有没有减少,而不是人们有没有变得幸福。那些在冷静期忍受家暴,被伤害的人,被自动忽略,他们只是数字,不再有人的温度。不必在乎你是否幸福,因为只要你不离婚,就一定幸福。这个冷静期效果是很好,但这个很好的背后,不知道有多少人被迫牺牲了自己的幸福,变成功劳簿上冰冷的数字。

这种人完全是在诡辩,因为家暴根本就和离婚没有关系,家庭暴力的管理者不是民政局,而是公安局,对于家暴国家已经提出零容忍,只要报警就会受理,可以拘留严重的还可以判刑,和离不离婚没有一点关系。不可能因为离婚冷静期存在就可以让一方的家暴再延长一段时间。另外真正实施家暴的人也不会同意协议离婚的,根本就不会去民政局,民政局也管不了,比较简单的是报警处理,把人抓了以后去法院办理离婚,法院判离是不需要冷静期的,有家暴行为的直接可以判离。民政局管的是双方自愿离婚,没有任何纠纷的,这样的情况设置冷静期不过是担误一段时间而已,到期办理就行。这点时间都不能等怕是只有两种情况了,一个是小三怀孕了必须马上处理,一个是离婚买房的,这都不是什么正经需求,不需要让他们方便。

对于一些平时感情不错,偶尔争吵时喊出要离婚的夫妻,离婚冷静期确实可以让他们的冲动冷静下来,降低离婚率。再好的夫妻可以说也没有不吵架的,看看电视剧有关金婚题材的,有几个中间没有闹离婚的,最著名的可能就是那个《金婚》了,张国立、蒋雯丽主演的电视剧,假如当时他们离婚象现在这么容易,他们一定离婚了,可以肯定的说大多数能过到金婚的人都是在一定外力强迫下才走到的,如果有充分的自由,绝大多数人走不到金婚。

现在的人有了自由,所以离婚率高涨,这是正常现象,让注定不合适的人硬凑合下去也是不对的。但多数人其实并没有太大的矛盾,就是生活中鸡毛蒜皮的小事引发的争吵,吵急了一方就喊离婚,另一方也不示弱,离就离,其实这时有点外力强制不让离就是给双方一个台阶下,谁也没示弱,是政府不同意离才没离。否则如果有一方示弱而没有离婚的话,下次再吵就会成为话瓣,要不是你求我早就离婚了,永远抬不起头,如果一硬气还是要离婚,所以双方都不能示弱,谁示弱以后就没有地位了。政府不同意离婚是结束本次吵架,并且不成为下次吵架理由的最好解决方案。

因为两口子吵架是常态,从前讲究劝和不劝离,有人要离婚都会有人冒出来劝的,单位同事、邻居、亲友都会劝,但往往并不落好,下次一吵还得去劝,还会被说都是你多事,不然上次离了就没这么事了。所以现在慢慢闹离婚时出来劝的人少了,电台电视台婚恋节目也变成了劝离不劝和了,一次离了大家省事,省得下去还得劝。网上一发出两口子吵架的事,下边回的都是离吧,这样的留着干什么,基本上没有劝人别离的了。所以一吵架到闹离婚的地步,连个台阶都没有,如果岳母、婆婆比较明事理肯来劝劝还好,也许就不离了,就怕有些岳母、婆婆给女儿、儿子撑腰不能让步,就只有离婚这一条路了。

这时来到民政局,被民政局一拦,离不了,过了冷静期才能离,过两天气也消了这事也就过去了。如果过了冷静期还不能和好,那再离也不迟,和人这一生比起来,冷静期这三十天算不了什么,就算双方都的都很讨厌对方了,三十天挂着名的夫妻和不挂名又有什么区别?难道急着去相亲吗?除了相亲外早三十天离婚和晚三十天离婚有什么影响呢?

事实上中国在全世界离婚都算是最容易的了,离婚自由在外国并不存在。请把下边这些国家的规定看完,再评价,看是不是中国设置的离婚冷静期太短了。各国的法律规定都在警告大家离婚不是儿戏,必须慎重。设置离婚冷静期这么正确的事反对的人这么多,只能证明现在的人责任感太弱了。

美国每个州有的冷静期长度不相同,一般在3个月到12个月之间。除冷静期外,大多数州因为管辖权问题还有居住年限要求,如内布拉斯加州,虽然离婚冷静期只有2个月,但是提出离婚必须满足至少1年州内居住的要求,所以对于一些新搬来的居民来说,提出离婚会需要等待更长的时间。另外,有些州也为离婚设置了第二重门槛-分居期,比如北卡和南卡就要求夫妻必须分居一年以上才可以离婚。加州作为左翼大本营,灯塔国女权州,规定了6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在美国各州中算较长的,也证明离婚冷静期并非对女性不利。

加拿大协议离婚的相关部门需要等待一个月才给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的,从分居开始就可以提起离婚,只不过离婚判决生效要在分居满一年后。

英国规定了反省和考虑时间。结婚12个月后才能有离婚资格,若开始离婚程序,双方必须先参加信息会议,并会见婚姻指导顾问。之后,当事人必须经过不少于9个月的反省与考虑期,加上信息会议不少于1年;若子女中有不满16岁的,则冷静期不会少于一年半。

澳大利亚离婚冷静期为12个月零1天,并且在法院批准后,依然有1个月零1天的再次冷静期。若结婚不满两年就想离婚,还要接受婚姻辅导。

俄罗斯规定,从提交离婚申请之日起满一个月,婚姻登记机关才能办理离婚并发离婚证。

德国规定夫妻离婚必须至少分居1年。有分歧的话,还得等到分居3年之后。如想加快离婚速度的,提出方应提供强有力的证据,如,虐待,出轨等。

韩国2005年开始试行离婚考虑期制度,不过时间较短,仅为一周,还设置了配套的咨询制度,在这个法律颁布后,撤销离婚的比例从法律颁布前的7.51%,一路上升到16.56%,说明确实有相当多的人是冲动型离婚。此后把冷静期延长到3周,并且在2007年12月21日正式规定了离婚冷静期,还额外要求离婚者必须要接受家庭法院的离婚咨询。2010年韩国推出了“离婚熟虑制”,有子女的夫妻为3个月,无子女的为1个月。家庭法院还将召开离婚指导会,指定婚姻家事专家与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进行交谈,对他们进行辅导和劝说。

日本婚姻法里没有设置“冷静期”,但规定了女方在离婚后100天内不准再婚的沉淀期,但是男性离婚后则可以马上结婚。这种规定被联合国认为是对妇女歧视,但是日本直到现在也没有废除这个法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