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宁德时代诉塔菲尔侵犯实用新型专利(ZL201521112402.7,防爆装置)的一审判决书(2020)闽民初1号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一审法院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考虑该判决书作出日期为2021年6月15日,以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最高人民法院。”

再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开裁判文书的规定》:第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应当在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在互联网公布。依法提起抗诉或者上诉的一审判决书、裁定书,应当在二审裁判生效后七个工作日内在互联网公布。

因而,(2020)闽民初1号已经是生效判决。判决包括停止侵权和赔偿宁德时代经济损失22,979,287元。

我们是不是既没有看到宁德时代就本生效判决发声,也没有看到塔菲尔就本生效判决发声。

宁德时代有足够的净资产支撑其可以不发声,塔菲尔不发声则可能是另有隐情。

在专利诉讼起始的2020年,有媒体报道宁德时代起诉塔菲尔专利侵权时,塔菲尔在其微信公众号发了一份《关于公司与宁德时代专利诉讼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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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去看其微信公众号塔菲尔新能源,其最新消息发布于2020年4月30日,向劳动者致敬,停更一年多了。

在当今的动力电池领域,2300万能解决的事情不算事,但如果还需要出让20件专利,那就事情就变成了“赔钱+割专利”。

6月15日,福建高院作出一审判决书。

7月1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20件申请人为塔菲尔德专利权利转移著录项目变更材料,受让人正式判决书的胜诉方——宁德时代。

一共12件实用新型专利和8件发明专利,8件发明专利中4件授权和4件实审,已经全部完成转让手续。

专利侵权和专利权属是两个独立的诉讼案由,但宁德时代似乎通过专利侵权诉讼胜诉同时解决了专利权属事件,塔菲尔的上述20件专利发明人中有部分人是原宁德时代的专利发明人,还有部分人处于离职一年期间内成为了塔菲尔的专利发明人。

处于这样的状况下,塔菲尔何以发声?

低调销声是最好的选择,也可能是唯一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