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阿里内网有员工爆料,称上级强迫其陪酒,过程中遭灌酒,并被客户及上级猥亵。事发后,其立即报警,配合取证并向公司内部高管举报,但公司高管屡屡拖延,似拟息事宁人。

爆料一出,一石激起千层浪。

8月7日晚,阿里巴巴对媒体回应称:决不容忍,全力配合警方,涉嫌员工已停职接受警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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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读爆料?职场性骚扰为何屡屡遭遇维权难?

以下略作展开:

一、关于醉酒

本次爆料中,无论是客户的猥亵,还是上级在其酒醉后进入房间的疑似强奸,都发生在双方饮酒后,行为人亦以醉酒自辩。

因此此处不得不重提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自称醉酒并不能豁免行为的法律责任。

刑法中,有一个概念叫做“原因自由行为”,其意指有责任能力的行为人,故意或过失使自己一时陷入无责任能力或限制责任能力状态,并在这种状态下实施了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以醉酒为例,尽管实施犯罪行为时行为人可能因为醉酒已经失去了责任能力,但其饮酒时尚具备责任能力,理应预料并为饮酒后的行为负责,故即使确实醉酒,亦不能免除刑责。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就是上述原则的直接体现。

二、举报风险

事件曝光后,网友纷纷鼓励举报者勇气可嘉,然而需要指出,论是内网爆料还是散发传单,受害者的维权行为本身也有相当的法律风险,若爆料事项未能罪成,爆料行为可能构成名誉侵权。

这也是职场性骚扰维权的难点之一。

参考案例(2018)京0108民初16408号案中,被告于某网络平台匿名分享遭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某老师性骚扰经历,法院因无直接证据证明属实,判决被告败诉并赔礼道歉。

参考案例(2019)粤0303民初14464号案中,被告在提供了多份证人证言的情况下,依旧被法院认定传闻证据难以证明爆料属实,被判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十万元。

以上案例并非为了“劝退”,而是希望说明,恰恰是社会偏见难以消除、救济制度极不完善、私力救济存有风险,构成了性侵受害者维权的几大阻碍。

三、企业责任

早在2012年,《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就规定:

第十一条 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

新近《民法典》中又再次重申: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上海市第一中级曾在其公众号上发布“主管无视遭性骚扰的女下属求助被解聘”的经典案例。

企业(阿里)是否采取了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为何(依据受害人爆料)在举报后长期未作处理甚至反而向受害人施加压力?

这些问题恐怕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

四、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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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需要强调的是,按照受害人的爆料,其已于7月28日报警,警方调取了监控、进行了身体检测、现场经指认并收集了证据、讯问了行为人,但目前为止尚未对行为人采取强制措施。

爆料事件性质恶劣、耸人听闻,大家激愤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本案目前披露信息有限,尚在侦查阶段,直至法院审判定罪前,仍然应当保持审慎和坚守无罪推定原则。

对受害者最大的支持,是保持对事件和真相的关注。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