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于助人是中华的传统美德,看见身边有人发生摩擦,忍不住就会上去劝劝。但有时候的劝架,却让劝的人很“受伤”啊

近日,青田县人民法院就依法审理了一起因两人起争执,却打伤劝架人的故意伤害案件。快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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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暴者被判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6月1日13时许,被告人张某钦在我县鹤城街道园后巷其女友所开的棋牌室内,与女友因琐事发生争吵,发生拉扯等肢体动作,被害人郑某见状上前劝架。从警方提供的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到,被害人被连踹两脚后推倒在地上,脸部、小腿等多处受伤,椎体骨折,经鉴定。被害人郑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法院认为,张某钦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他人轻伤一级,其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身体权,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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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张某钦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在这里要提醒大家:记住冲动是魔鬼,遇事要冷静对待,不要因一时冲动,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最终害人害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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