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深刻汲取长治市麟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6·9”高处坠落事故教训的通报晋安办发〔2021〕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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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9日下午15时左右,长治市麟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焦化企业)在进行横管冷却器轻质焦油喷洒管线更换作业时,其承包商(山西天脊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名施工人员从高处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6月11日,屯留区应急局才接到事故企业报告。

这起事故暴露出企业和承包商管理混乱、特殊作业安全管控不到位和事故迟报等问题,影响非常恶劣。长治市安委办要责成长治市应急局对该起事故提级调查,依法严肃查处事故企业和承包商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事故企业迟报等安全责任,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领域特殊作业管理。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坚决在危险化学品领域实施最严格的安全监管,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督促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认真开展针对承包商和特殊作业的事故隐患排查,压紧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从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