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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父母分离是每个孩子都会有的经历,但有的孩子也因此造成了心理创伤。

英国心理学家鲍尔比(依恋理论创始人)认为,给孩子造成心理创伤的分离都有两个特点。

一是分离后没有稳定的依恋对象。即与父母分离后孩子没有依恋对象,或者有依恋对象,但是频繁更换。

二是分离持续时间较长,一般为6个月以上。

这两个因素都有现实基础,比如与分离后把孩子交给孩子未曾谋面的亲戚朋友照顾,或者父母在孩子3岁左右外出打工,之后便半年一见或者一年一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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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孩子与父母分离后,一般会经历三个阶段:抗议、绝望和疏离。

最初的抗议可能会立即开始,但也可能会延迟。

在此期间,孩子对失去母亲(为例)会表现出强烈的痛苦,并且充分动用他全部的能力试图重新找回母亲。如大声哭泣、扔东西。

孩子所有的行为都表明他强烈地期待母亲回来,同时,他很可能会拒绝所有替代性的想要照顾他的人。

继抗议阶段之后,在绝望阶段,孩子对母亲的想念仍然十分明显,但从他的行为上可以看到越来越多的无助感,他可能会间接性的哭泣,变得退缩,失去活力,对环境中的人没有任何要求,看上去好像很哀伤。

这是一个安静的阶段,有时候会被我们错误的理解为孩子内心的痛苦得到了缓解。

继抗议和绝望阶段之后,孩子迟早会进入疏离阶段,由于在这个阶段,孩子会表现出对周围的兴趣,因此常常作为孩子正在恢复的信号而被鼓励。

他们会接受照顾者带来的事物和玩具,甚至可能对他们微笑和交流。

但是孩子非但不会欢迎母亲的到来,甚至看起来好像不认识一样,而且还很可能表现出冷漠的态度。

当孩子对母亲的到来和离开没有任何感受的时候,就表明母子关系已经处于疏离状态了。

如果孩子与某一对象建立依恋情感后,又重复经历这样的分离,这会加剧孩子内心的痛苦,使得他对任何人的接触都无所谓。

注定了要离开的重聚,也不值得期待它的开始。

即使这些孩子会有很好的照顾者,也不会真心与他们建立关系,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孩子不会对任何人产生依恋。

相反,孩子的愿望和感受会指向不会轻易就消失的物体,比如玩具和食物。

由此一些恋物等不良嗜好就逐渐形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