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提要:最近,一些农民听说了国家在强力治理耕地“非粮化”现象,问到自己在田里栽种了十几年的树应该不受影响吧?其实,他们能够这样问,一方面是已经承认到自己擅自在种植粮食作物的耕地上栽树是违规了;另一方面他们也抱着侥幸的心理,希望这次国家治理耕地“非粮化”也会和前几年治抛荒一样,也就是一阵风的事。

事实是真会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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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有计划地休耕和种植结构调整外,农村仍然大量出现了耕地“非粮化”和“抛荒”现象。由于农村人口大量外出务工,加上种田实在没有效益,于是越来越多的农民没把承包地放在心上。

如果家里有劳动能力的老人,那家里的地还能够由他们种粮食作物;如果家里只剩年轻人,又需要外出务工,那就要面临处置家中的承包地。能够流转的一般都流转出去了,如果村里没有这样流转土地的大户、企业,农民就会采取一劳永逸的办法,那就是栽树!

这样做的农民的想法是,绝不能将土地抛荒,那样就犯法了,国家可能将土地收回,更要停发农田的各项直补金!

殊不知,在宜粮耕地上栽树,不论是灌木林还是经济林,都是违反了国家《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

在国家法制得到健全,管理更加细致到位的情况下,耕地违规栽树等行为必然会被纠正!

在去年底,国家已经下发了治理耕地“非粮化”的指导文件,各级各部门也都开始动起来了。但是,到了农民这里,似乎还不为所动!

因为,他们记起了在2013年不也发起了耕地治“抛荒”的动作么?那些年有人家的地抛荒了,最多是村集体花钱雇机器人工把地整翻,然后发一些作物种子到农户,“协调”大家及时把作物种上,避免了耕地抛荒。最后,这些地大多也就是长了年把的作物而已,该抛荒还是抛荒,甚至直补金还是照发了!那次,对于那些在耕地栽树的,基本上也没追究,没有纳入“抛荒”之列。

这次“非粮化”还会不会照旧?

我想一定不会了!大道理不用多说,国际形势复杂,世界前景不明朗。这样的大环境下,粮食安全可是稳定和生存的大问题,不由得我们敷衍塞责!

如果从更多的动作来看,似乎更能印证这样的判断。现在自然资源部门也动起来了,正在核实和调整农村的“永久基本农田”数据。通过第三方的实地踏勘,更多的耕作条件较好的土地将被列为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地块,或永久基本农田可恢复地块。也就是说,我国的永久基本农田总量不仅得到了保证,而且还大幅度地增加了!

农民对于永久基本农田可能还没有多少概念。永久基本农田和基本农田本质上没有区别,都是需要符合《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关键的就是不能破坏耕作层,不得改变基本农田的使用性质。而一旦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意味着这样的地块“永远”也不能改变其土地使用性质(实际是需要改变时面临更严苛的审查审核)!

栽树就是典型不可以的。在我国土地管理中,还有林地、草地、湿地等种类的认定,根据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条例,需要退耕还林、退耕还草和退耕还湿的,统统需要做到,这样的动作在不少西北、西南等地的农村曾大力治理过;反过来说,更多基本农田是定性为粮食作物种植的,也就不能违规作为其他地类使用,去栽树造林、种草挖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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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国家整治农村土地使用乱象,特别是耕地“非粮化”的做法绝不会和稀泥的,如果不是言过其实,一段时间后很可能会上升到“大棚房”治理的力度!

也就意味着,那些在基本农田上违规的动作,诸如栽树一类,统统会面临强力纠正!

当然,也并不会完全“一刀切”的,鉴于一些农村“非粮化”的种植是合理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布局的需要,那这样的情况就可能会“网开一面”。

其实,并不是说有的违规就放行,有的违规就处置。而是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各地农村和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会就农村用地现状进行一次梳理,既是对域内农村耕地利用现状进行深入细致的掌握,也是对一些因产业布局需要而改变了耕地使用性质的,进行合规性认定。

所以,当前自然资源部门就在对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数据再次在基层进行核实校正。那些不宜纳入永久基本农田的,有了详实的情况说明后,就能适时做出调整。对于那些已经完成了非粮食种植的农村地块来说,就应该在这样的动作中,避免将其纳入永久基本农田!

接着,在农业企业进行产业布局时,是有一定比例的土地指标做作物种植设施用地、畜禽水产养殖设施用地的,这就是将一定面积的农用地作为了规模农业的配套设施用地,有的是建设道路、渠道、大棚、看护房、工具房等。符合条件的话,就可以向乡镇进行设施农业用地进行备案了。

只有符合不是在永久基本农田上搞非粮化,同时又在乡镇完成了备案的,那这样在耕地上改变了土地使用性质的,才能实现合规性认定。那么,在接下来更多的农村土地管理组合拳下所布局的产业才是安全的。

这样来说,如果农民已经在耕地上栽树栽了十多年了,接下来要做的,要么纳入合规性的用地备案,要么必然面临“退-林-还-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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