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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

针对所谓的“熊孩子”“鸡娃”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26日在记者会表示,给有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戴帽子,叫“熊孩子”,不符合保护未成年人的理念;不赞同一些家长逼迫未成年人额外参加有关培训机构学习的行为;也不赞同给这些家长和学生戴一顶“鸡娃”的帽子。

每个孩子都有着独特的成长方式,标签化的思维是否在一定程度上禁锢了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

如何看待如何看待「熊孩子」「鸡娃」背后的标签化思维?如何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实现去「标签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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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标签的确能影响我们对他人的看法,但去标签化没有必要。

乍一看,这个观点前后相互冲突,其实不然。

更大范围地说,善良、诚实也是标签。

如果我们第一次接触一个人,而又听自己的朋友说这个人很诚实,那么好感会提升一些。

最基础最原始的标签可以说是姓氏,如果你的姓氏不常见,在社交活动中首次遇到一个同姓氏的人,也会有一种特别亲切的感觉。

等等诸如此类的标签的确会影响我们对他人的看法,其弊端是有先入为主的偏见,比如熊孩子或鸡娃。

然而去标签化又是没必要的。

因为这些标签的确可以为我们减少不必要的繁琐,比如说熊孩子的时候可以省略很多“熊”的细节,但人思维的惰性容易导致我们过度归纳或归纳谬误。

过度归纳是说“熊”并不能归纳所有孩子淘气、具有破坏力、甚至不如我们意愿的行为。

这个错误导致了我们对孩子不当行为的分类,进而采取不当的教育措施。

有些孩子的行为的确可以归结为“熊”,而有些就不能。正如我已经说过了,淘气和具有破坏力的行为本质上是不同的,辨别它们需要教育者很强的观察能力和认识能力。

全部归结为“熊”(还包括其他的),可以减轻教育者自身的负担,但对孩子的成长却是不利的。

从数学的角度来说,就是要对孩子的行为进行全分类,能归为“熊”的行为我们就用它去描述,不能归此类的,需要选择合适的其他词汇去描述。

单纯地将“熊孩子”理解为戴帽子,因此只具有贬义,这忽视了分类和“唯名论”有积极作用的一面。

虽然“名”可以影响人们的思维,但更能影响人们的思维的是以达成共识的“名”的含义。

比如继“凤姐”之后,如果说你的孩子是“凤女”就有点贬义的倾向了。

所以标签可以用,并且必须要用,但要用的合理,不能以偏概全,更不能延伸出其他方面的含义。

如果说“熊孩子”或禁止使用后产生的其他的类似描述孩子行为的标签都不利于对儿童的保护,那么“妓女”一词也不应该使用,因为相比于“性工作者”的称谓,它更体现了对当事人人格的侮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