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小区都有物业或者是业委会的存在。物业作为服务小区业主的机构,给业主提供了服务之后,作为业主也应该支付相应的物业费。如果说业主长期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也会采取相应的措施维权。

新郑的靳先生反映他们家被物业断电断了20多天了,母亲在家里根本没法做饭,孩子也没办法学习。母亲实在是没办法了,就带着锅碗瓢盆到物业去做饭,结果物业工作人员不让,还把带去的锅碗瓢盆什么都给摔坏了。母亲坐在物业不走要讨说法,结果被物业经理打伤了,造成头部和腰椎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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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先生说他们当初买房的时候,就是冲着物业公司的服务好才买的,可是住进来之后发现之前的物业公司被开发商给换了,换成了一家小物业公司,之前根本就没有听说过。而且在换物业公司的时候,也没有任何的通知,所以他们不认可新换的这家物业公司的服务,就两年没有交物业费。

虽然不认可,可毕竟物业公司在给你们服务,这物业费应该要交的啊。靳先生说物业费该交就交,可物业不能以停电的方式来让他们交费,而且还把母亲给弄伤了,至今都没有一个说法。事情是不是如靳先生说的那样,因为物业断电一事导致双方矛盾再次升级。记者跟着靳先生来到了物业公司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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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件事,物业的工作人员说当时老人在物业做饭产生了烟雾,烟感报警器都报警几次了,而且这件事已经报警了,警方也正在处理。说实话,老人来物业做饭确实不合适,已经影响了人家的正常办公。可是靳先生却说他们是别逼无奈。

靳先生说家里停电了20多天,中途有一段时间停了几分钟又来,这样来来回回无数次,家里的灯都已经损坏两个了。对于断电的事情,物业的工作人员说他们是不会这样做的。表示可以去电表间看看,看看电表上有没有电。

来到电表间,物业工作人员对靳先生家的电表和相邻的电表进行了检查。相邻的电表有电,可是靳先生家的电表进出口都没有电。对于这样的情况,物业工作人员表示还没有排查原因。出现这样的问题他们确实应该第一时间去找原因,可是靳先生他们家已经欠了2年的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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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说换物业公司的事情,工作人员说上一家物业公司撤场的时候都在每一单元门的门口贴了公示的,撤场的通知都是有的。不过他们进场的时候,确实没有经过业主们的同意。由此带来了在和业主的沟通上造成了问题,导致业主不认可服务,不过服务还是在做的。

物业公司作为转供电的供电方,有义务保证业主的用电,不能和是否交物业费挂钩,同时业主就缴纳物业费的义务,不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采取起诉的方式。

最后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和电表厂家联系过了,对方表示他们会过来把线接好。而靳先生和家人也表示只要物业把服务做好了,拖欠的物业费会一分不少的交付。

物业和业主其实不仅仅是服务和被服务的状态,既然都在一个小区,那么就需要多沟通,和睦相处才是根本。这该交的物业费还是要交,不能耍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