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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春的王女士告诉记者,2018年她在当地天御蓝湾买了一套房,合同总价70万左右,按照合同约定,2020年6月30号交房,由于疫情影响,开发商书面告知业主,要延后到2020年10月1号交房,业主们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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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天御蓝湾”业主王女士:推迟到了10月1号,但是呢,实际上我们是今年的4月14号,才接到交房通知。

宜春“天御蓝湾”业主:因为疫情那时候违约了3个月,那我们都可以理解,但你后面到现在的这个时间,肯定要给我们一个说法。

逾期超过半年。购房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是,开发商逾期交房超过60天,业主们如果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约定,根据逾期天数,开发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每天的违约金为房款的万分之1.5。合同写得很清楚,王女士和其他业主就找到开发商,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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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天御蓝湾”业主王女士:像这样算的话,半年左右的话,大概是有2万元违约金,但是现在负责人不出面解决这个问题。

天御蓝湾开发企业为江西绿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记者和王女士来到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是否会支付违约金。

江西绿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目前为止没有(违约金),这个具体的时间的话,就是这个时间段,从什么到什么时候,我不好给你答复,因为现在也没有一个答复给我。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上了江西绿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

江西绿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谢先生:让他去法院判定,判定以后,该多少就是多少,肯定付呗。

这位谢先生表示,逾期交房,和当地相关部门验收有关系。

江西绿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谢先生:这个是政府办手续,验收要这么久呗,这个房子早就做好了,验收要走这么多程序,要这么久的时间呗,我们也没办法,哪个愿意出钱,宜春市规划局,袁州区住建局,还有那个消防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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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咨询律师后了解到,开发商根据合同约定,应该向业主支付违约金,如果开发商认为,当地职能部门存在行政不作为导致逾期交房,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索赔。宜春市袁州区住建局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天御蓝湾开发商提交申请验收资料后,他们第一时间就着手验收,不存在拖延不办的情况。另据了解,天御蓝湾之前存在违章搭建的现象,导致验收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