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客户端讯 辽宁省锦州市总工会将今年确定为“幸福职工之家”建设推广年。5月19日至21日,锦州市总工会在市委党校举办了锦州市“职工之家”建设工作专题培训班,全市参与“幸福职工之家”建设的各县区总工会干部、基层工会主席等100余人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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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锦州市总工会在全国率先开展起“争创‘职工之家’、争当‘工人之友’”的“双争”竞赛活动。全市各级工会在生产一线纷纷建起服务职工的“小食堂”“小休息室”等,让职工真切感受到工会如“家”般的温暖。“职工之家”建设后来被推广到全国。近年来,锦州市总工会根据时代发展对“职工之家”建设不断进行新的探索和实践,相继开展了“下岗职工之家”“和谐职工之家”“幸福职工之家”建设。

此次培训,邀请锦州市委党校刘颖教授为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百年党史百年辉煌”党史教育课;锦州市阳光能源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陆璐和辽宁大唐国际锦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副主席赵志新分别介绍了本企业工会建家工作的具体做法和经验;参观了锦州阳光能源有限公司和锦州万有机械部件有限公司的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职工活动室、女职工关爱室、职工书屋、职工代表工作室等“职工之家”实体化建设及工会的各项规章制度,让大家对建家工作有了更直观的认识,有了更明确的目标。

“幸福职工之家”建设涵盖了工会的全部工作,锦州市总工会在课程设置上紧紧围绕建家方案,由各部长在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引领、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经费审计、女职工工作、生活保障工作、促进改革发展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地讲解。

作为“幸福职工之家”建设推广年,锦州市总工会将选树一批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规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名副其实的“幸福职工之家”,不断增强基层工会的活力和凝聚力。(顾威 苗逢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