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把45万拆迁款转给自己的父母,作为丈夫无疑是不能接受的,虽然夫妻共同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而且有平等处理权,但也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熊先生,南昌人,5月24日反映称,他的妻子未征得他同意就擅自将45万元的拆迁款转给了父母,事后他想要回这笔钱,但遭到妻子和岳父岳母的拒绝,最后没办法他只能起诉到法院,法院最终判决岳父岳母归还所有款项,可一年时间过去了,岳父岳母却迟迟不肯还钱,现在为了这45万他已经和妻子走到了离婚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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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熊先生和妻子2002年结婚,2005年在青云谱区首付了7万多购买了一套房子,当时按揭了10年,可让他们夫妻没想到的是就在他们刚还完贷款后房子就被拆迁了。

2017年8月13号,熊先生和妻子拿到了118万的拆迁款,8月14号,熊先生的妻子就将其中的45万转给了自己的父亲,熊先生得知此事后多次找岳父岳母协商,希望能把钱退回来。由于多次协商未果,熊先生只能将岳父岳母起诉到当地法院并胜诉。

法院判决岳父岳母在七日内归还熊先生45万的拆迁款,从判决到现在,马上一年了,熊先生的岳父岳母却一直拖着不肯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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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后,熊先生向妻子提出离婚,后来在双方亲戚的劝阻下,熊先生就没有再提离婚的事情,毕竟她也不想孩子受到伤害。

熊先生:“让我没想到的是,事情后来发展得越来越严重,她就不停地和我闹,我现在只想和平离婚拿回这笔钱。”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到了熊先生的妻子刘女士,刘女士称,房子的首付当时是她父母付的,按揭是她们夫妻两个人共同还的,所以房子拆迁后他才转了45万给父母。

刘女士:“他出尔反尔,当时一审结束后他说这是应该给的,他不会再提,现在我的上诉期也过了他又提出要这笔钱,接下来我会继续走法律程序来解决此事。”

律师建议,双方应该坐下来协商解决此事,为了这45万闹得家庭不和睦甚至闹到要离婚,实在是得不偿失。

小编想说:拆迁拿到118万,刘女士在未征得丈夫同意的情况下就私自将45万转给自己的父母,熊先生肯定是无法接受,毕竟房子拆了还要重新购买,剩下的73万买房子肯定不够,而且还有孩子要养,真不知道刘女士是怎么想的。

在刘女士看来房子的首付款是自己父母出的,拆迁款就应该有父母一份,其实这样的说法也不是没有道理,所以她和父母才会坚持不还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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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种事情,还是应该家里人坐在一起协商来解决,为了45万搞得家庭不和的确不值,毕竟首付既然是老人出的,多少给点也是应该的,如果没有当时的7万首付你们夫妻也不能拿到118万的拆迁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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