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江苏徐州,周女士的遭遇,可谓是祸不单行。她与千万富翁离婚后,获赔200万元。然而,周女士刚出法院就懵了,这是为何呢?原来,她还需付20万律师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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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女士多年来与丈夫感情不和,但丈夫身价千万,因此迟迟不愿意离婚。无奈之下,周女士经朋友介绍,找到一名律师向法院起诉与丈夫离婚。最终,周女士如愿以偿地结束了自己不幸福的婚姻。

然而,让她做梦也没有想到的是,有人竟然早就给自己挖好了陷阱,等她自己跳进来。

周女士离婚后,财产分割获赔200万元。他的代理律师,竟然要求她支付20万代理费。这一要求让周女士彻底傻了眼,因为她在签合同时,并不知道代理费如此之高,否则她肯定是不会签合同的。

这20万的“天价代理费”究竟从何而来?

一切都要从周女士签合同时说起,当时签合同时,代理律师拿出了10多张纸,只让周女士签字就行了。周女士并未仔细阅读合同的内容就签了字,然而,问题就出在这合同中的文字陷阱上。

合同中规定:风险代理部分收费标准,是按所得财产的10%比例支付律师代理费。周女士当时并未看到这条内容,律师当时也并未向周女士告知这一条款,于是,便有了律师向周女士索要20万代理费的事情。

按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13条的规定: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具体的比例,则要根据案件的难度、标的额的大小、地域、风险代理的不同收费方式等情况,由当事人与律师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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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风险代理方式在胜诉后,当事人要支付的律师费较固定收费方式要高得多,为避免争议,律师应先告知当事人固定收费的标准,供当事人选择,并对相关风险进行充分提示。

该律师对周女士收取风险代理的代理费,比例是符合规定的,但是他并没有尽到提醒和告知义务,更别说和周女士协商了。如此一来,导致周女士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签订了合同,最终引起的这样的麻烦。

要我说,这个律师很可能,是故意没有告诉周女士这项收费条款的。他看到周女士的离婚案件胜诉的可能性很大。周女士的丈夫又是千万富翁,如果胜诉,周女士会分得一笔可观的财产。于是,该律师对该条款只字不提,匆忙让周女士签字。

我觉得,该律师一定是对周女士的财产动了心,不得不说,该律师的做法是极其不妥的。先忽悠当事人签合同,事情成功了,才告诉对方我们的收费很高。

当时签订合同时,基础收费是5000元,周女士以为这些就是所有的代理费用。所以她才签订的合同,对于10%的风险代理费,她并不知情。如果当时,律师及时告知周女士,风险代理费高达所得财产的10%时,我想周女士一定会拒绝或者再协商的。

周女士自己也有一定的责任,她应该在签订合同时,仔细地阅读合同的条款,尤其是设计费用的条款。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或者无法接受的条款,要及时找对方协商,以免遇到现在这样的事情。

以后遇到类似的事情,我们一定要留个心眼,签订合同时,千万不能盲目签字,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的内容。以免事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导致维权困难,自己遭受损失。

大家觉得律师收取20万的代理费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