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学“典”——走进《民法典》系列科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颁布实施民法典意义重大,其中有不少新规法条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大到一个行为,小到一句话,生活中处处都有法律的身影。法律如同软肋,也是铠甲,软肋是自己的,铠甲也是自己给自己的。每天多学一点“典”,关键时刻才能更有效地保护自己和家人。

案例:传家宝被他人故意损坏,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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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丨中国法制出版社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民法典》增加的这条规定扩大了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他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品,比如损害了他人的传家宝、结婚纪念照、遗照、孩子的胎毛笔、毕业证书等,造成物主严重精神损害的,不仅要按照物品本身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还应当对给物主造成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该规定必须是在侵权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了物主严重精神损害的情况下才适用。侵权人一般过失的情况下不适用该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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