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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展心理学中,对“放养式教育”比较规范的说法是放任型教养方式和不作为教养方式。

两者的区别是:

放任型教养方式几乎不对孩子提出要求,允许孩子自由表达自己的感受和冲动,不会密切监控孩子的活动,很少对孩子的行为施加严格的控制。

不作为教养方式是极度宽松且没有要求,这类父母或者拒绝孩子,或者沉浸在自己的压力和问题中,以至于没有太多精力投入到儿童养育中。

这两种养育方式的特点都是自由。

但作为一个在社会中生活的人,没有要求的和边界的自由是很难承受的。即绝对自由是痛苦,相对自由才能快活。

对一个孩子来说也是如此,过去自由,他就不容易找到自己行为的边界,即对什么自己能做、什么不能难以形成统一的认识,进而产生焦虑,放纵是焦虑最直接的表现。

再加上,一般放养式教育的父母都很溺爱孩子,这就剥夺了其他人对孩子不合适或错误行为纠正的可能,因为溺爱孩子的父母很容易失去公正客观的态度,践行“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准则。

但对于孩子的道德行为,这一准则就不合适,它只会助长孩子的无道德。

因此放养式教育可行,但对自由和宽容等要有合适的掌控,不能无限制的自由和宽容以及没有要求,更不能认为这种自由和宽容是爱!